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他从没见过眼前这位“大娘”
,怯生生地。
他走向前,掏出那个已经脏污的布包:“娘...娘让我把这个给您...”
张氏打开布包,看到那对翡翠耳坠,眼神骤然变得复杂。
那里面有恨,有痛,有一丝贪婪,最终都化为冰冷的讥诮。
“哼,婊子,我以为她要活成万年老龟哩,还是死了。”
她一把攥住耳坠,咬牙切齿地,“那狐狸精算计,把李家败得精光了,留下你这讨债鬼又来害我!”
最终,她还是收留了他。
不是因为善心,而是因为这耳坠能换半年口粮,更因为她不能让人指着脊梁骨说她逼死情敌的孩子。
从那天起,李平阳的日子就成了熬。
张家的日子,
苦如黄连,苦得发涩
那屋子连窝棚都算不上,就是个牲口圈,低矮得让人直不起腰。
屋顶发黑的茅草里,甚至窜出了几朵毒蘑菇;一到雨季,屋里就成了水帘洞,盆盆罐罐接的不只是雨,还有滴答作响的绝望,墙壁剥落的黄泥露出竹骨,让“冬寒夏热”
成了屋里唯一的“享受”
。
门是薄木板散的,一推就吱呀一声惨叫,潮湿的昏暗扑面而来。
所谓“东西两间房”
,不过是自欺欺人——进门是灶房,角落里堆着李平阳的草铺,那是他与老鼠蟑螂为伴的天地;另一间里,大娘和哥哥建国睡在唯一一张门板搭的床上。
墙角堆着的破麻袋,就是全家的衣柜和米缸。
吃的永远是稀粥,稀得能照见自己蜡黄的脸...口水往肚里咽,咽下去的都是刀子。
六岁时,他就要早起打猪草,捡柴火。
七岁跟着下地干零活。
手脚总是有冻疮或伤痕。
最难忘的是八岁那年冬天,饿极了,他偷吃了放在碗柜里的半块高梁饼子。
张氏闻着味儿找过来,烧火棍带刺,呼地抽在脊梁上,颈上,饿死鬼!
讨债种!
就知道吃!
怎么不跟你那短命的娘一起死了干净!”
刺扎进肉里,血渗出来,混着汗,混着灰,后来后颈那块结痂,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粗疤痕。
他不懂,为什么同样是儿子,哥哥碗里总有稠的,新棉袄先给他穿。
他只知道疼,只知道饿,只知道怕。
哥哥□□很快学会了张氏的眼神——那种看脏东西的眼神,常常欺负他,抢他的食物,把脏活累活推给他。
□□第一次打他,用的就是张氏那把烧火棍。
那以后,若他不从,迎来的就是一顿打骂。
九岁那年,他见到同龄孩子们背着书包一蹦一跳的上学念书,他鼓足勇气,走到张氏跟前,声音小得像蚊子:"
娘...我想上学。”
张氏正在纳鞋底,头也没抬:“上学?你配?家里哪来的闲钱?老老实实给我做事!”
第二天,他看见哥哥背上了那个打满补丁的旧书包上学去了。
□□挺得意地瞥了他一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