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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模仿,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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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创业者往往一上来就陷入创新的误区,结果死于创新。
我认为,模仿并不丢人,但模仿有两个基本的要诀——
第一是选择模仿的对象。
一定要选择已经被证明成功的有前景的“好东西”
,同时要牢记模仿只是手段和工具,模仿的目的是创新和颠覆。
但我最反对盲目创新,一定要谋定而后发。
被模仿者和模仿者是先发和后发的关系,先发总有预想不到的问题,后发可以研究哪些最适合我们发挥。
在学习模仿先行者的基础上,我们要有所取舍地创新。
第二是把握模仿的时机。
在进入一个领域的时机把握上,我们一般选择有第二者出现后,即一家开创者加一家跟进者,这表示这个市场即将启动。
此时,我们一定要派几个人追踪一下,一旦我们能看清楚,立即让大部队跟进去,超第二,拼第一。
尽管这种理念有时会使腾讯贻误更好的战机,但保证了腾讯在战略方向上不会出现大偏差,这对于度过创业期进入发展期的腾讯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变幻莫测的互联网行业。
——马化腾《第三者的颠覆型模仿》
新浪网的创始人王志东曾经批评说:“马化腾是业内有名的抄袭大王,而且他是明目张胆地、公开地抄。”
王志东的话点明了腾讯公司众多产品有模仿的特性。
无论是即时通信工具、门户网站,还是网络游戏,甚至C2C电子商务网站拍拍网,马化腾无一例外都是在“抄袭”
既有模式。
QQ是抄袭了ICQ,门户网站是抄袭了搜狐、新浪,网络游戏是抄袭了网易和盛大,拍拍网是抄袭了淘宝和易趣。
但问题显然又不是这么简单,因为腾讯无论“抄”
什么,最后都能青出于蓝,把对手甩在后面。
腾讯显然不是光靠抄袭而纵横互联网的。
其实,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是抄袭了美国的雅虎,李彦宏的百度是抄袭了美国的Google,李国庆的当当网是全盘抄袭了美国的亚马逊公司……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这些“抄袭”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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