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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民社会很难接受这样的价值观,因为站在鲁国的立场上,完全可以将外国那些带着土地前来叛降的行为称作“起义”
,将国内的叛变行为称作“叛逃”
。
儒家的正名原则在这里可以发挥出异乎寻常的功效,只要将自己打扮为正义的化身,将对手渲染为邪恶势力就可以了。
当然,技术无立场,这是一种双方都可以采用的方法,就看谁能够占据先机了。
譬如楚汉相争,很难说清究竟是谁站在了正义的一方,但刘邦率先抢夺到正义的旗帜。
《汉书·高帝纪》中,刘邦军至洛阳时,董公拦路劝谏说:“臣听说‘顺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无名,事故不成’,所以说先要指明敌人是逆贼,才方便征服他们。
项羽无道,杀死义帝,实为天下之贼,您应当率领三军将士为义帝服丧,同时宣谕诸侯,您是为了这个缘故才东伐项羽的。
这样的话,四海之内都将仰慕您的德行。
上古三王就是这样打仗的。”
再如南北朝这样统绪无章的时代,更难说清究竟谁才是正统,所以自立正统显得尤其必要。
北魏在首都洛阳专门设有四馆四里,名号相当讲究:有自南朝来降者,处金陵馆,三年之后赐宅归正里;自北夷来降者,处燕然馆,赐宅归德里;自东夷来降者,处扶桑馆,赐宅慕化里;自西夷来降者,处崦嵫馆,赐宅慕义里。
(《洛阳伽蓝记》卷三)看来只要自说自话地占据意识形态的制高点,这实在是一种太容易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种名词戏法对头脑简单的人来说足够言之成理,对于功利主义者来说,这也可以成为一个普世标准,即任何一个群体都应当站在自身利益的基础上判断何为起义、何为叛逃——换言之,评价某行为属于起义抑或叛逃的唯一标准仅仅取决于你是站在被背叛的一方还是站在被投奔的一方。
当然,这样的价值标准在贵族社会里是很受鄙薄的,只不过集体利益至上与原则至上这一对矛盾有时候即便是古之君子也很难给出自洽的解决方案。
《左传·哀公十四年》中,小邾国一名叫作射的大夫带着句绎的土地投奔鲁国。
照例射要与鲁国的执政者歃血为盟,但也许是出于对鲁国执政者的不信任,射提出了一个新颖的方案:“请派子路来和我订约。
只要有子路的许诺,盟誓就不必举行了。”
鲁国便派子路前去订约,没想到子路拒绝了。
鲁国执政大夫季康子派子路的同学冉有向子路转达:“人家不相信鲁国的国家信用,只相信你子路的个人信用,这对你是何等荣耀的事情!
你究竟有什么顾虑呢?”
子路答道:“如果鲁国与小邾国作战,那么我不会去问战事的原委,只会一心作战,哪怕死在对方的城下。
然而射做的是不臣之事,如果我去和他订约,那不就等于我将不臣之事认可为义举吗?这种事情,我是不能去做的。”
子路是孔子的高足,《论语·颜渊》有所谓“子路无宿诺”
,可见他当时很以诚信著称。
耐人寻味的是,子路的这番言辞在逻辑上并不能够自洽——如果为国作战乃至牺牲应当义无反顾而不问青红皂白的话,显然意味着无论战争是正义或非正义都无关紧要,个人对国家有无条件服从的义务;如果这个理由成立的话,对于订约之事又为什么不可以无条件服从呢?换言之,如果子路是出于正义性的考虑而拒绝与射订约,难道不应当出于同样的考虑而拒绝参加鲁国对邾国所可能发动的任何非正义的战争吗?
(1)类似事件还可参考《左传·文公十二年》:“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
大子以夫钟与郕邽来奔。
公以诸侯逆之,非礼也。
故书曰:‘郕伯来奔。
’不书地,尊诸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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