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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穿就很窘,三个人穿着同样的衣服,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小丑,强行挤入别人队伍的小丑,初二的小男生产生了一种很羞耻的感觉。
他飞快地跑回家,把衣服扒下来,生气地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揉成一团,塞进箱子里。
有时候三人明明约好一起穿,张楠楠也只是支支吾吾点点头,但第二天没穿。
“衣服被我家的狗弄脏了。”
“衣服被雨淋湿了。”
他找了许多莫名其妙的借口,后来他干脆说,老鼠咬坏了衣服,不能再穿了。
本来就笨拙的理由变得更笨拙,后来好像大家意识到了一点什么,那件衣服萧青暮和简翎也很少穿。
第二次穿就彻底放弃了。
十五岁时他第一次遗精,梦到的是简翎。
那天白天,简翎来他家还一本书,他伸手去接书的时候无意中触摸到了妙龄少女光滑柔嫩的手背,当天晚上他就遗精了。
醒来时他紧张地换了**,兴奋得整晚睡不着觉,他把那件从台湾买的短袖拿出来穿在身上,幻想和穿着同样衣服的简翎一起去上学。
张楠楠穿着那件短袖从半夜兴奋到天亮,第二天他决定鼓起勇气甩开萧青暮去找简翎,他买好了早餐,特意把短袖穿上,兴冲冲地出了门。
但不知道为什么,出了门后他又回来穿了件外套,明明天气很热,明明不需要。
他把外套的拉链拉上,心里很慌张,特意提前半小时出门,可是,当他走到石板路的尽头,以为扎着马尾的简翎一定在的时候,他落空了。
简翎不在。
萧青暮站在那儿,向他挥手,他也尴尬地挥挥手,一想到自己的计划就不由得红了脸。
这时简翎才出现,也向他挥挥手,然后把手里的早餐塞到了萧青暮的手里。
这个动作令张楠楠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那一天,简翎和萧青暮都穿了那件阿里山的T恤,他们是那样的般配,天赐璧人,他们才是天生一对,而他,连穿在身上的衣服都没有勇气露出来。
张楠楠把外套拉链往上提了提,直到将脖子全部捂住,甩了甩手里的早餐,努力挤出了笑容朝他们走过去,内心戏在那一刻完全停止。
他的笑容下面涌动着悲痛欲绝,说不出来地难受。
一整天他都没有脱下过外套,那件短袖,从此被压在箱子的最底下。
多年后他离开青木镇,再翻出来这件衣服,在箱子底下已经被压得掉色了。
他想起自己当时走向萧青暮和简翎的身影,颤颤巍巍,自己退出了竞争,而时光也在掉色,当时的美好只留在当时,之后,再也寻不到了。
中学毕业,萧青暮以拔尖考试年级第一的成绩升上省重点高中青木一中。
而简翎,则以五分之差只能入读青木十中,一所普通高中。
那是1996年。
萧青暮一早就认定,唯有考上大学才有机会名正言顺地走出青木镇,所以他比一般人都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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