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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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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雯撕扇
(一)
晴雯是爱宝玉的,爱得执着而浓烈。
在书中,晴雯的第一次正面出场在第八回,宝玉从薛姨妈处醉酒回来,晴雯接出来笑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
娇俏爽利,活色生香,浑不见半分奴气。
这是晴雯在全书中第一句台词,上来就是派宝玉不是,和主子讨价还价,要他“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
然而因是迎出来带笑说的,可见并不是生气,而只是娇憨。
话中且补出宝玉早起高兴要写字,写了三个字“绛芸轩”
便走了,走后晴雯大雪天里登高爬梯地亲自贴在了门楣上,种种未写之前情。
于是宝玉携了晴雯的手,一同仰头看门斗上的字,此情真真如画。
这段文字一则写出晴雯的大丫头身份,二则也看出了宝玉待晴雯与众不同的情份。
那为什么晴雯会有这番不卑不亢的硬腰子口气呢?
一则是她天生的傲气,二则是她来头的牛气。
她原是老太太派给宝玉屋里的。
贾母说过:“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
不仅是给宝玉派个丫头,而且是早已内定了将来要将她许配给宝玉做姨娘的。
这层意思,晴雯也是知道的。
她是实性子人,早就铁了心要跟宝玉过一辈子。
所以三十一回同宝玉第一次严重大吵时,宝玉发脾气要撵她,她说:“我一头碰死了,也不出这门儿。”
后来同麝月开玩笑,说过:“等你们都去尽了,我再动不迟。
有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
——她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离开怡红院。
袭人也是老太太指给宝玉的,可是自身条件处处不如晴雯,况且身边又有碧痕秋纹一干人环伺,各个都是牙尖嘴利的,她不过是占了有心机会做人的好处,不免会有危机意识。
论模样儿,晴雯的漂亮有目共睹,且不是一般的漂亮,而是艳压群芳。
王善保家的向王夫人进谗言,说她“仗着他生的模样儿比人标致些,又生了一张巧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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