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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羡羡觉得自己现在就是前有狼,后有虎。
更令人不耐的是,身边还有一只喋喋不休的大狗。
被詹译杰吵得烦不胜烦,金羡羡干脆躲开他一个人带着夏汁儿去了郊外骑马。
前些日子因为捐粮的事闷在府里好些天,金羡羡早就憋不住这一身的气。
她在马场里认养了一匹小红。
小红马如其名,全身都是红红的,连带着马蹄都带着一点铁锈红。
好些日子没来见它,金羡羡不知道小红还认不认得她。
她哼着自创的小红马歌谣,甩着手里的狗尾巴草,慢悠悠朝马厩走。
她没让人去把小红牵出来,她喜欢自己去解马绳,自己去安抚马脖子,自己领着小红到处逛。
好在小红还认得她。
她叽叽喳喳,左小红,右小红,利索的一个翻身上马,“驾”
的一声跑出去好远。
夏汁儿在原地看着担心极了,偏自己又不会骑马,只能远远大声喊了一句。
“小姐您当心些——!”
金羡羡还腾得出一只手朝她挥了挥。
迎面的风霸道且肆意,金羡羡畅快极了。
她迎着那股劲,愈发用力横冲直撞,跑到最后精疲力竭,趴在马背身上任由小红慢吞吞地载着她往回走。
“你就这样骑马?”
声音突兀地在不远处响起,金羡羡抬不起胳膊,伏在马背上把头翻了个方向看过去。
秦辙皱眉,他第一次见人这样骑马,懒散得不成体统。
“好巧啊,你也来骑马。”
金羡羡有气无力地打招呼,听得秦辙一点也不舒服。
“我是特地来找你的。”
金羡羡睁大眼“噌”
的一下坐起身,拧眉看着他,如临大敌。
“你找我做什么?”
“我在扬州城没什么朋友,这么多天就看你还比较顺眼。”
他似赏赐般赐下这句话,等着金羡羡接旨谢恩。
金羡羡没理他。
她很想“呵呵”
两声讽刺回去,笑死人,就看她比较顺眼,那他还差点掐死她。
合着他看人顺眼是看谁的脖子比较好掐呗。
昨晚对于金羡羡来说,就是一个噩梦。
她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再想起昨晚,更不想再和昨晚的人扯上半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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