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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半年时间过去,林默在后勤部待了一百八十多天,每天干差不多的活。
早上送文件,下午有时候送文件,有时候跟詹森出外勤,去码头或者仓库搬货。
周末休息,跟艾米丽在家待著,偶尔出去逛逛。
日子过得挺规律。
转正之后,他的工资涨到六十五美元一个月。
他每个月给艾米丽交二十美元伙食费,剩下的自己攒著。
半年下来,攒了快两百块,藏在艾米丽家衣柜后面的墙缝里。
这半年里,他经常在报纸上看见一个人。
史蒂夫·罗杰斯。
不在是那个在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瘦小的身影,照片上的男人,身高一米九,肩膀宽得像门板,下巴能当开瓶器,穿著那身红白蓝的紧身衣,举著个圆盾牌,衝著镜头笑。
m国队长。
报纸上隔三差五就有他的消息。
今天在纽约,明天在芝加哥,后天在洛杉磯。
每到一处,都是人山人海,姑娘们尖叫著往台上扔花,小孩们举著小盾牌跟著跑。
林默每次看见这些新闻,都觉得挺有意思。
一个超级士兵,人类顶尖的身体素质,跑得比马快,跳得比房高,力气能掀翻汽车。
这种人不放到战场上去战斗,天天在台上扭屁股,给老百姓表演怎么用盾牌挡假子弹。
林默搞不懂m国高层的脑迴路。
但他也懒得多想。
反正不关他的事。
史蒂夫爱扭屁股扭去,他在后勤部送他的文件,各干各的,两不相干。
有时候他也会想,等自己注射了血清,变成超级士兵,会不会也这样?天天上台表演,被一群姑娘围著尖叫?
操,想想就带劲。
但这半年里,国內那边一直没有消息。
老刀偶尔出现,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让他继续潜伏,继续等。
林默等得有点烦,但也只能等。
这天下午,林默下班回家。
天快黑了,街上人不多。
他走著走著,拐进一条巷子不是回家的路,是他和老刀约定的地方。
老刀果然在。
他靠在巷子深处的墙上,抽著烟,看见林默来,把烟掐了。
林默走过去,两人站在阴影里。
“有消息了吗?”
林默问。
老刀看著他,眼神有点不一样。
林默注意到他嘴角带著点笑,那种憋著好事儿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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