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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去我那?”
娜塔莎看了他一眼,脚步没停,从他旁边走过去了。
走了几步,回头说了一句:“今天不行,我要回自己家。”
林默站在走廊里,看著她的背影。
她走得不快,但很坚决,一点犹豫都没有。
他咂了咂嘴,特么的,看来今晚的计划泡汤了。
昨天是有点过分了,他自己心里清楚,以他现在的耐力,娜塔莎一个人根本扛不住。
以后得收著点,不能把人弄坏了。
他开车回公寓,天已经黑了,乔治城的街上车不多,路灯亮著,树影在路面上晃。
他把车停在地下车库,坐电梯上楼。
电梯门开了,他走到自家门口,掏钥匙准备开门。
然后他突然看见,信箱里有东西,他走过去拉开信箱盖子,里面有一封信。
白色的信封,没有邮票,没有邮戳,没有寄件人地址。
收件人那栏写著他的名字:林默,字是手写的,用钢笔,字跡歪斜,一笔一划,像小学生练字。
林默把信封拿出来,翻到背面。
封口是用胶水粘的,没有蜡封,没有火漆,什么都没有。
他把信封揣进口袋里,开门进屋,把门关上反锁。
他没有马上拆信,他站在客厅中间,看著那面被他打塌的墙。
昨天塌的时候碎了一地,后来他打电话叫人来修,修墙的人来了,看了一眼,问怎么回事。
他说搬东西撞的,修墙的人没多问,用石膏板重新补了,颳了腻子,刷了漆。
新补的墙比周围的墙白一点,能看出来。
他盯著那面墙看了几秒,然后走到沙发上坐下来,把信封从口袋里掏出来。
信封里是一张纸,折成三折。
纸是普通的白纸,没有抬头,没有落款。
上面写著一行字,不是英文,是中文。
字还是那种很正的字体,一笔一划。
林默把那行字看了三遍,他认出来了,这是组织当年用的密码。
把每个字按照笔画顺序拆开,重新排列,就能得到真正的信息。
这种密码是他还在训练营的时候学的。
林默把纸放在茶几上,从抽屉里拿出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纸。
他开始拆字,第一个字拆开,得到数字8。
第二个字拆开,得到数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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