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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读书人都是喝黄酒的,目前喝白酒的真不多。
张祈笙:“喝,不瞒各位,在下就好喝酒。
尤其是这烧刀子,味极浓烈,入口如烧红之刀刃,下腹如滚烫之火焰。
烈酒之王,喝著爽快。”
“就喜欢爽快人。
小兄弟,若是看得起哥哥,咱两喝。”
“喝。”
一开始他们找张祈笙喝。
过一会儿就是张祈笙给他们几个敬酒了。
一个人喝五个人。
张祈笙不怎么喜欢喝白酒,基本上要喝的都放入了空间中,因此一个人能把他们五个给喝趴下。
张祈笙不停的劝酒:“只要我们关係好,喝酒不在酒多少。
哥哥,来喝,我干了,您隨意。”
又是一杯放进了空间中。
“酒杯一碰,黄金乱蹦,酒杯一响,黄金万两。
祝哥今年发大財,喝。”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你我情义深。
大哥,喝。”
第一次见面哪有什么情义。
张祈笙再次举杯。
五个人都像看怪物一样看著他,怎么这么能喝。
酒是张祈笙买的,十好几斤。
原料是高粱,高粱酒,便宜。
不过几个铜子一斤。
花点小钱解决些麻烦是应该的。
继续喝。
说词一套一套的。
有著上辈子的能力加过目不忘,张祈笙的劝酒词就没停过。
“不行了,不行了,张兄弟,我喝不了太多了。
醉了。”
五六十度的高粱酒,一般人来个几两就醉了,张祈笙可是买了十斤,一人准备了一两斤,必须把人给喝醉。
张祈笙买的是玉米高粱这样的粗粮酿的酒,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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