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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简一笑,“谢谢。”
“不客气。”
努尔歪了下头。
直到努尔滑出去了很远,路之简才格外放松地叹了口气。
“你不喜欢她?”
边上听完了全程的秦宋开口。
路之简认真回答:“挺喜欢的,她很有个性很帅很漂亮,但不是谈恋爱的喜欢。”
“可是,”
秦宋又问,“你们不是还没怎么相处过吗?怎么会知道以后会不会喜欢呢?连试一试的想法都没有吗?”
路之简欲言又止,良久才说,“你偏向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一见钟情
听见这个问题的第一瞬间,秦宋脑海里回想起的,是第一次见到路之简的场景。
所以他说:“一见钟情。”
“我也偏向一见钟情。”
路之简意味深长道。
这话并不难理解,秦宋能听明白路之简话里想告诉他的意思,“所以其实对你来说,第一面没有想要谈恋爱的想法,以后就都不会有。
第一面很重要。”
路之简点了点头,很认真地解释自己的想法,“我觉得第一印象非常重要,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的,第一面没有谈恋爱的想法,未来也不会有。”
“在我心里的划分,一见钟情就有点生理性喜欢的意思,当然说直白点就是见色起意,但这个人肯定是你看见她就很舒服,看见她就很乐意和她待在一起黏黏糊糊,想和她更亲密。”
他说。
路之简:“日久生情的话,感觉就更像心理性喜欢,毕竟是在日常的相处中一点一滴了解、互相陪伴培养出来的感情。
我当然不会否认这种感情的存在,我想现实生活里大部分情况下,这样的感情肯定会走得更长久。
但对我来说,第一眼没有生理性喜欢的人,很难发展成恋人。
这个人出现在我生活里时,就会被我归在某一个类别,我很难去改变。
我没有办法把定位成朋友的人变成恋人,同样的,也没办法把生理性喜欢的人当成朋友。
如果对方不喜欢我,我宁愿彼此继续当陌生人。”
秦宋听完沉默了一阵,而后才故作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
一口气又喝了好几口水,路之简站起身,把滑板踩在脚底,蠢蠢欲动,“你还滑吗?”
“不了。”
秦宋也站起身,眼神往图书馆的方向瞥,把之前编给陈自君罗连听的谎话延续,“我妈之前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没给它找到合适的去处,自己养着了。
我得回去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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