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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就视察乙的超市,发现超市的货物和自己的也差不多。
不过有个小细节,乙的货物似乎都很接地气,而且摆放得也特别用心。
他问乙:“你为什么要开超市?”
乙回答:“我看到这里一个超市都没有,居民们肯定不方便,开这个超市就是方便他们的。”
甲说:“我不这样想,我想的是,这是个市场空白,抢占市场空白,就抢占了利润。”
如果把甲和乙对为何开超市的答案看作是立志的话,虽然都是开超市,但甲乙二人的“志”
却完全不同。
我们注意到,乙的“志”
是方便当地居民,甲的“志”
是赚钱。
乙立下那样的志向后,如果他能不忘初心,就会为居民着想,就会用心,真正为居民提供便利,居民认可他的真心后,就会把利润送给他。
甲的志向,看似很精确,其实犯了个大错:真正的志向,是一种情怀,而不是具体的有所指。
比尔·盖茨曾立下志向:要让所有的家庭都拥有一台计算机,倘若他当初立下的志向是,要卖计算机给所有家庭来赚钱,恐怕就不会有今天的比尔·盖茨。
每一件事,都存养着为人民服务、天下为公、心怀他人,而非全怀自己的天理,这就是念念存养天理,就是立志。
天长日久,就会有圆满的人生。
然而,很多人开始时的确有志向,但走着走着就忘了志向,也就是忘了初心。
从前有个人养了一只鸽子,他和鸽子的感情很好。
后来鸽子死了,此人决心给鸽子举行一场仪式感十足的火葬。
但火葬鸽子时,鸽子肉香气扑鼻,此人忘记了烧鸽子的初心,去买了瓶酒,鸽子成了下酒菜。
忘记初心,忘记我们当时为什么会出发,这是人之通病。
1644年,李自成带着他在浴血中成长起来的大顺兵团攻克北京,这支全部由贫苦农民组成的兵团,一进北京,立即忘了从前为天下苍生谋福利,艰苦奋斗的发心起念,开始奢侈腐败,比他们痛恨的大明王朝还要令人印象深刻。
李自成因贫苦而造反,理想远大,就是为了改善天下劳苦大众和他本人的生活。
在造反的十几年中,他多次被明王朝逼入绝境,却仍然坚持对抗明王朝,面对明王朝的招降,他嗤之以鼻,宁可死也不忘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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