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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的。
但问题在于:我不记得读到过这个意思。
我有可能读过,但是不记得了。
而且我也不想拿这个来给约翰·P.马昆德贴金。
我想说的是我自己,不是他。
想想我花了多少时间来读书!
把读书看作这世上最重要的事儿!
我记得自己曾经想过,如果我能在一天当中抽出一个小时来读书,那就太好了,简直完美,我的人生有了目标,我会去到某个地方——去到哪儿我说不出来,但是我在读书,这就是进步,是自我提升。
而做饭洗衣服什么的,我做的所有的家务活儿,都只是原地踏步。
我不是在抱怨。
我做主妇、做妈妈,都没问题。
干家里所有的活儿,也可以,也没问题,但我想说的是,我总觉得,如果一天当中能有时间看看书,就好像一种救赎,就好像有一个未来在前面等着我,我会有所成就。
我不是在说这是一种幻想,因为我从阅读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让自己变得更成熟,也更努力。
我读了各种各样难啃的书,因为我想坚持下去,了解世界上正在发生些什么,对此,我没有任何遗憾,不过,说真的,这本书我究竟读过没有?《已故的乔治·阿普利》?”
* * *
第二天下午,雨下得很大,我顺路去了趟丹妮尔那儿,丹妮尔是我的姐姐。
顺路去丹妮尔那儿很容易,因为她开了一家名为a的茶馆——a在捷克语里是“茶馆”
的意思(我们的母亲那边有捷克血统)——丹妮尔用这个名字来营造布拉格的氛围。
她的茶馆位于西雅图的沃灵福德社区附近,在巴格利北,就在“海怪休息室”
拐角旁边的一幢小楼里,那里曾经是一家土耳其餐厅。
我要是想找丹妮尔聊天,走路就能过去——只需要15分钟——然后就在那儿待着,直到她有空为止。
这一天,茶馆里很忙,不用说,是因为下雨,所以我不得不在后面的凹室里等了一会儿,那里有一张单独的长桌,桌面是一块枫木板制成的,因为用得太多,已经磨得发亮,有些地方还坑坑洼洼的,但是特别敦实:是件历久弥新的工艺品。
这张桌子让我说了这么多,是因为它让我想到了丹妮尔。
高中时,丹妮尔是她们篮球队的中锋。
她一直特别厉害。
她的胳膊肘总是有办法防守。
她曾经创下纪录,在加时赛中得了42分。
当时我也在场,我敢说,这42分里至少有36分是如入无人之境的灌篮。
篮球队里的大部分女生都会把头发束成各种各样的花式,但是丹妮尔直接拿了把办公剪刀,把一头沙色的长发剪成了披头士的蘑菇头,还自我感觉挺好。
现在她的头发长点了,但她的身高仍然足以把门挡住,她要是站到茶几旁边,看着就像个傻大个儿。
在茶馆后面的凹室里,她把手抬到胸口,像英式管家那样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对我说:“下午好。”
我请她坐下。
她坐了,不用说,她的膝盖紧紧抵着桌子。
丹妮尔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大学,一个在维和部队,还有,不管遇到什么事,她几乎都能有条不紊地搞定。
在茶馆里,她雇了五名员工,她自己负责所有的账目、工资和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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