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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平安流着热泪,一边在心里默默感谢永远的神,一边在纸上奋笔疾书起来:
“跬步虽微,积以千里;小流虽涓,汇为江海。
一砖一瓦,累而成广厦;一蔬一饭,足能养氓妇;厦连阡陌,谓之云城;氓妇群聚,谓之云众。
是故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成大事者必拘小节,治大州者必重细务……”
祝平安下笔如飞,她不知道的是,里奥目送她进入考场之后,并没有走。
找小贩买了一根盐水冰棍,里奥吃着冰棍,找了个椅子坐下来,像是所有的家长一样,她打算在这里等着曾外孙女出考场。
不得不说,这还真不像她。
里奥默默地想着,忽然有些伤感起来,她老了,即使外表永远停驻在了二十八岁,心也越来越衰老起来,居然开始贪恋所谓后代带来的温情。
不,不是贪恋后代带来的温情,她只是喜欢祝平安,喜欢到了可以给她买东西,可以为她做早餐,可以默许……她一直住在家里。
为什么单单这么喜欢她呢?
血缘关系肯定是一大因素,就好像即使她不愿承认,也依然忍不住开口问了女儿的人生,但除了这个之外,肯定还有别的吧?
毕竟,那个孩子是多么像她呀。
每当她看见那孩子的模样,一百年前那些又苦又甜的时光就会在瞬间闪回眼前。
那时候的她和祝平安一样,生气蓬勃、满怀憧憬,走到哪里都高高的昂着头,仿佛总有一天能够征服全世界。
她默默的想着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代,坐在父亲膝上时仰头看见的爱丽舍宫的穹顶,登上珠江码头时看见的那些黑瘦苦力,以及离家出走投考黄埔军校时见到的那轮红日,想着自己唱着军歌,挎着步枪大步走在路上的英姿,想着自己是怎么拉着那个人的手,从星光下的靶场一路跑到芳草萋萋的鹦鹉洲……
可是战争失败了,她最终也失败了。
一夜之间,她告别了爱人,缴了枪,回到家,闭上嘴,缩起腰,她不再是里奥,又成了“婉珍”
。
她从没有喜欢过自己的婚姻,或者说的更明白一点,是痛恨。
她并不爱自己的丈夫,她甚至从没正眼看过他:一个怯懦、庸俗、躺在财产上混吃等死的废物,寄生在劳苦大众血肉里的蛆虫,是她在街头讲演时抨击的那种渣滓。
青春和梦想随着那个丈夫的到来全部毁灭,她的灵魂先于□□死在那个出嫁的夜晚,当跳出樊笼的飞鸟再次被关进去,它所受的折磨比从不见天日的鸟儿要来的更深沉、更痛苦。
万幸的是,一年后,她的躯壳也因一场难产干脆利落地咽了气,不用跟那个丈夫共度几十年,倒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那时候的她万万想不到,那场婚姻给她带来的不仅是一沓能让全家避开战乱的船票,还在一百年后给她带来了这个孩子,这个跟她几乎一模一样的、有着无限光华未来的孩子。
她看着她,就像是看见了一百年前的自己,一样是个子高高的,一样是强韧聪明的,甚至一样的大胆妄为,一样的敢想敢做,坚信着自己的力量,坚信着能做自己的主人。
她有什么理由不去栽培她,喜爱她,抚育她,就像是帮助曾经的自己?
就让这只雏鸟毫无顾虑的展翅高飞吧,飞过屋宇,飞过白云,飞过日月,让她那坚强的双翼承载着所有遗憾与希望,自由自在地翱翔在山海之间。
考场上,距离收卷还有五分钟,祝平安长吁一口气,为自己的文章结了尾:“……细务完备,则人皆居有其所,乐其所业,姻其所爱,得其所愿,是谓州府稳固,是谓盛世大同。”
铃响三声,考生们交了卷子,往场外走去。
一出了场,人群里立刻爆发出闹哄哄的抱怨:
“什么破题?我考的是差役,不是律师!”
一看这位就是没复习过法律法规。
“诸位仁兄,不知这“社区”
为何物啊?社,是社戏之社,还是结社之社?区是区别之区,还是区区之区?”
区来区去的咬文嚼字,老儒生来考客观题毕竟是吃亏哦!
“这道题目怎么可能是选甲!
明明是乙,天王老子来了也得选乙!”
对答案的已经为了一道题目争的面红耳赤了!
“大作文还是好写的,题目不是很难,这次应该能考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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