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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拿到几成薪水,我便回家给母亲送一点钱去。
由家里出来,我总感到世界上非常的空寂,非掏出点钱去不能把自己快乐的与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发生关系。
于是我去看戏,逛公园,喝酒,买“大喜”
烟吃。
因为看戏有了瘾,我更进一步去和友人们学几句,赶到酒酣耳热的时节,我也能喊两嗓子;好歹不管,喊喊总是痛快的。
酒量不大,而颇好喝,凑上二三知己,便要上几斤;喝到大家都舌短的时候,才正爱说话,说得爽快亲热,真露出点燕赵多慷慨悲歌之士的气概来。
这的确值得记住的。
喝醉归来,有时候把钱包手绢一齐交给洋车夫给保存着,第二日醒过来,于伤心中仍略有豪放不羁之感。
也学会了打牌。
到如今我醒悟过来,我永远成不了牌油子。
我不肯费心去算计,而完全浪漫的把胜负交与运气。
我不看“地”
上的牌,也不看上下家放的张儿,我只想象的希望来了好张子便成了清一色或是大三元。
结果是回回一败涂地。
认识了这一个缺欠以后,对牌便没有多大瘾了,打不打都可以;可是,在那时候我决不承认自己的牌臭,只要有人张罗,我便坐下了。
我想不起一件事比打牌更有害处的。
喝多了酒可以受伤,但是刚醉过了,谁都不会马上再去饮,除非是借酒自杀的。
打牌可就不然了,明知有害,还要往下干,有一个人说“再接着来”
,谁便也舍不得走。
在这时候,人好像已被那些小块块们给迷住,冷热饥饱都不去管,把一切卫生常识全抛在一边。
越打越多吃烟喝茶,越输越往上撞火。
鸡鸣了,手心发热,脑子发晕,可是谁也不肯不舍命陪君子。
打一通夜的麻雀,我深信,比害一场小病的损失还要大得多。
但是,年轻气盛,谁管这一套呢!
我只是不嫖。
无论是多么好的朋友拉我去,我没有答应过一回。
我好像是保留着这么一点,以便自解**;什么我都可以点头,就是不能再往“那里”
去;只有这样,当清夜扪心自问的时候才不至于把自己整个的放在荒唐鬼之群里边去。
可是,烟,酒,麻雀,已足使我瘦弱,痰中往往带着点血!
那时候,婚姻自由的理论刚刚被青年们认为是救世的福音,而母亲暗中给我定了亲事。
为退婚,我着了很大的急。
既要非作个新人物不可,又恐太伤了母亲的心,左右为难,心就绕成了一个小疙疸。
我请来三姐给我说情,老母含泪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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