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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梦之中,他依稀又见到从前。
2
十八岁,父亲那样一走,陈臣的生活几乎被翻了个底朝天。
他独自去省城,来到母亲再婚的家庭。
母亲像迎接一个客人那样,有点拘谨忐忑地把陈臣带进家门。
那个家之大之豪华,叫他一时瞠目结舌:雾江老家的筒子楼跟它相比简直就是贫民窟。
原来母亲抛下自己去投靠的是这样的生活,难怪她都不回来看看——陈臣心底愤然,阴沉着脸,一言不发低头换鞋,进门,背着胀鼓鼓的包,始终没有放下。
他背着包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地开始抖着腿,右手不停地抠着左手的倒剪皮,不时将手指放到嘴里撕咬,撕得血沁了出来,仍无法停止。
母亲端着一盘水果走过来,看着他抖腿,便轻声责备他:别抖。
他全神贯注地撕着手皮,没听见。
母亲伸手轻轻在他膝盖上拍了一下,他才突然回过神来,吓得猛地一缩。
母亲皱了皱眉头。
她说:“怎么还背着包?”
说罢她伸手帮他把肩上的背包取下来。
这时,母亲看见他的手,指尖没有一寸完肤,沁着血。
他发觉母亲在看,迅速抽回——母亲眉头又皱了一层,说:“这么大个孩子了,怎么还咬手?”
母亲已经又有了女儿,家庭和睦,至少看上去是。
他在那个家里,觉得自己始终是个客人。
从前和生父一起时,两爷子生活不怎么讲究,大热天一进家门就脱得精光,夜里习惯了四仰八叉**。
到了这儿,寄人篱下的日子,母亲和她女儿都在,他连每天洗澡,都得把外衣带进卫生间,一出来就穿得周吴郑王。
寄人篱下的日子,陈臣过得度日如年,恨不得马上就搬出去。
距离高考只有三个月了,他根本无心前途,什么专业什么学校都无所谓了,只想随便考个地方,离家越远越好。
就这样,他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学,读了个商务管理专业。
坐上火车的那一刻,他一想到终于远离母亲,远离雾江,便如释重负。
像一个罪人终于越了狱,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要把历史全部抹去,在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从头过活。
因为长相英俊,陈臣在大学校园里可算是呼风唤雨:组乐队,做键盘手,也主唱;搞搞社团,跟一帮有钱的子弟混,玩玩车,泡泡女生。
山高皇帝远,继父与母亲都不管他,他也乐得自在。
一切看上去很好,似乎真的从头来过了,总算是找回了一点从前风光无限的感觉。
由此,他在内心彻底关上了那一道记忆的铁门,紧紧锁住,丢掉钥匙,再不打算回去,任凭园子里的荆棘和野草疯长,墨黑的茎秆快要接上天,溢出院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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