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第十一章 论直观知识(第1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第十一章论直观知识

banner"

>

存在一种普遍印象,即认为我们所相信的一切事物,都应该是能够被证明的,或者至少能表明被证明的可能性很高。

许多人觉得,无法给出理由的信念乃是不合理的信念。

这种观点大体上是正确的。

我们几乎所有的共同信念,都是从别的信念中推演出来的,或者能够从别的信念中推演出来,而这就可以被视为信念的理由。

但是,通常情况下这种理由会被遗忘,甚至我们脑海中从未有意识地想到过它们。

例如,我们很少有人会问自己:有什么理由能假定我们正吃的食物不会变成毒药?然而,如果有人如此质问,我们觉得可以找到一个完美的理由,哪怕当时没有现成的理由。

我们的这种信念通常能被证明是合理的。

但是,让我们试想有一位固执的苏格拉底,不管我们给他什么理由,他都继续要求用另一个理由来解释这个理由。

他这样寻根究底,也许不用过多久,我们最终会被逼到这样一个境地:我们再也找不到任何一个更进一步的理由了,而且几乎可以肯定,在理论层面甚至也找不到任何进一步的理由。

以日常生活中的普遍信念为起点,我们可以从一个点退回到另一个点,直到得出某个普遍原则,或者得到普遍原则的某个实例,这个原则似乎光鲜自明,而它本身却不能从任何更为自明的东西中推导出来。

在日常生活中的大多数问题上,例如食物是否真的有营养而且无毒,我们都要回到第六章中讨论过的归纳法原则。

但除此之外,似乎没有继续倒退一步的余地了。

该原则本身不断地被用于我们的推理中,有时是有意识的,有时是无意识的。

但是没有任何推理能从更简单的自明原则出发,如此便引导我们以归纳法原则作为其结论。

对其他逻辑原则也是如此。

逻辑原则的真理对我们而言是自明的,我们用它们来构建证明;但是它们自身或至少其中有一些是无法被证明的。

然而,自明性并不囿于那些不能被证明的普遍原则。

当我们承认了一定数量的逻辑原则之后,就可以从这些原则推演出其余的原则;而推演出来的命题往往和那些未经证明的假定命题一样的自明。

此外,一切算术命题都可以从逻辑的普遍原理推演出来,像“2+2=4”

这样的简单算术命题,也像逻辑原理那样是自明的。

似乎还存在一些自明的伦理原则,例如“我们应该追求美好的事物”

,尽管它们有更多争议。

应注意的是,就普遍原则的一切情况而言,处理常见事物的特殊事例比普遍原则更为明显。

例如,矛盾律指出,任何事物都不能既具有某种性质又不具有这种性质。

只要理解这一规律,就会发现这是显然的,但当说我们所看到的一朵玫瑰不可能既红又不红,这时候就没那么显然了。

(当然,玫瑰花有可能部分是红的,部分不是红的,或者玫瑰花可能是粉红色的,我们几乎不知道是否应该称为红色。

但在前一种情形下,玫瑰花作为一个整体显然不是整个都红,而在后一种情形下,只要我们对“红”

给一个精确的定义,答案在理论上也可以是确定的。

)我们通常通过一些特殊事例才能看到普遍原则。

只有那些善于处理抽象概念的人,才能不借助事例帮助便轻易地掌握普遍原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不辞春山遮天:妖皇雪月清武动之武祖再临道君凶灵秘闻录斗破:从签到异火开始洪荒:我,龙族老祖,绝不出关!洪荒人祖,开局加入聊天群世嫁我家世显赫,躺平不过分吧!万界大强盗终宋废材又怎么样?照样吊打你!我以武道斩鬼神最强炊事兵一切从锦衣卫开始我是导演,我不比烂科技炼器师我在黄泉有座房愤怒值爆表谍网电影世界私人订制灭运图录完美世界:开局融合重瞳至尊骨我的师傅是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