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程朗每周六中午惯常回父母家吃午饭。
他三年前给父母在下北华人区买了一幢house,位置距离父母开餐厅的地方很近,生活也十分便利。
程朗出生在悉尼,年纪小的时候父母在亲戚家的餐厅工作,他每天虽然下午两三点就放学,但一回家就要去上父母报的补习班。
所有华人家长都仍将鸡娃的传统延续,所有的华人小孩也大多在放学后聚集在各色补习班。
父母对程朗给予极大的期望,希望他公立小学读完之后,可以去读要拼成绩才能考上的精英中学。
那里收着公立中学的便宜学费,却聚集着所有成绩优异的“书呆子”
,是昂贵私立学校以外的最佳选择。
程朗记得他的学校里一大半是华人,一大半是印度人,还有一小撮极其醒目的本地小孩。
但是程朗理解父母的良苦用心,后厨的工作辛苦,如果他也不努力,日子也就这样一眼望不到头地辛苦下去。
考上本地大学,念完博士,期间程朗在美国交换过一年。
美国的大学和科研成果自然远超澳洲本地,所有最厉害的科研人员也都留在这里。
程朗交换结束之后,动过留在纽约的心意。
但那年父母正离开亲戚的餐厅,自己在华人区租下了一间餐厅,而母亲因积劳生病,没办法再继续操忙。
程朗博士毕业后,只能先在本地学校找到教职,帮助家里的餐厅运营起来。
但是久而久之,也就留了下来。
机会是不等人的,冲动也是。
生活好像就这样平静地前行,家里的餐厅请了员工,在华人区生意很不错。
程朗也连连拿到项目和基金,很快升到了副教授。
父母偶有在说要买房子的事情,亲戚搬到了华人区,买了独栋的house。
悉尼买房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在下北。
听说工业界赚钱更多,程朗被劝过很多次。
跳槽去工业界,之后再开新公司好像也是自然而然。
程朗是一个世俗意义上过得还不错的人,开公司很赚钱,没几年就给父母在华人区买了独栋house。
那天梁双韵问他喜不喜欢在学校里教学生,程朗其实有些讶异。
因为没有人问过他到底喜欢什么,包括他自己。
他对自己的喜好很模糊,或许觉得人应该循着社会的模板往下走,一生就算完美。
不是没有听过别人说“我喜欢你”
,只是那句话从梁双韵的口中说出时,一切变得格外清晰有力。
她喜欢他,所以也细数所有她喜欢他的证据。
桩桩件件,都是她因为喜欢他而做出的事。
她毫不怯懦、毫不羞赧,好像为了自己喜欢的事情可以永远的义无反顾、绝不后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