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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时,小二就行动了。
他听了我的,从黑市里买了七步迷魂香,下进了卒的洗脚水里。
美人赠你金错刀,小明送你蒙汗药,在绿湖上这就是我的看家本领。
其实我想说上路饭的,但我没探清他的底细,不可太贸然。
卒其人甚谨慎,不论是喝茶喝酒还是用餐,都会用他随身带的象牙筷先试试,确认安全才肯吃喝。
但他总不至于把筷子伸进洗脚水里搅和一通吧?前日他和越家追兵打斗,受了点轻伤,右脚踝被对方刺了一剑,加上又要骑马,每天晚上他必然会让店家给他烧一大壶水泡一泡,纾解伤口。
这给了我机会。
迷药下进水中,从伤口处渗入皮肤,继而进入五脏六腑,这将是我逃跑的惟一可能性。
这招还是师承静妃的,她把毒涂在阿白的笔头,累他中了毒,我则如法炮制,撂倒卒。
有人的地方,就有害人的工具。
七步迷魂香是小二从一位使铜锤的壮汉手中买的,它向来为武林好汉所不齿,但这么小的城镇,哪会有那么多正义凛然的规矩?同理,它的威力也不厉害,至多能将卒放倒三个时辰,但紧凑点用,也够了。
小二还给我买了马车,连赶车人也一并买了下来,趁卒在昏迷之时,我们逃之夭夭。
为避免小二被卒逼着说出我的去向,我连他也带走了,他求之不得,赶紧恭敬不如从命。
车夫赶着马车,里头坐着我的爹娘。
我和小二共骑一乘,漏夜狂奔,赶到河边,将马车和马都沉入河流,掩盖踪迹,摇了一条船到了河对岸。
到了河对岸,又弄了两辆马车,再杀向一条河边。
就这么东跑西颠,绕得晕头转向,我们已离酒家四百里,彻底不见了卒的身影。
我累得肠子都要断了,暗地里又送了一片金叶子给小二,明里则给他和车夫各十两银子,让他们就留在这个陌生地做点小生意,待我回到府中,定会让大官爹爹来找他们,当面答谢云云。
车夫以为小二拿得跟他一样多,和和气气地当场结拜成兄弟。
大家是患难之交,又离乡背井,理应互相帮衬,共同致富。
甩脱他们后,我仍选择了水路。
我自幼在绿湖长大,水性很好,我娘也不差,碰到危急关口,我们可藏匿于水下,比陆路安全,且了无痕迹。
我只走水路,又是在没完没了的逃命,三天就行了六百里,兜了一个漫长的大圈子,眼见快接近泽州地界了。
沿途中,爹爹告诉我,对卒的怀疑是从那天在地道时就产生的,那个口音古怪的人,实则说着一口猎鹰国的语言。
这是他的乡音,他一听就了然于胸。
猎鹰国脱胎于猎鹰帮,十多年来,竟未放弃对当年的大祭司的寻找?这使爹爹对卒万般提防,这伙挖地道的人,若不是欧阳的手下,就是卒的。
他时时关注着他,分析着他,老早就想跟我说了,未料我就早有打算。
为此爹爹很难过,抚着我的肩头说:“是我叫你们母女受苦了,若非如此,你们必会过上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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