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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作些黑白交替的对比呢?黑夜也能阻隔嘈杂和注视,但黑夜同时也阻隔了你注视你自己,只有在大雾之中,你才能在看不见一切的同时,清晰无比地看见你的本身——你那被雾染着的发梢和围巾,你那由腹中升起的温暖的哈气。
于是这阻隔、这驾驭、这单对自己的注视就演变出了你的得意忘形。
你可以暂时忘掉“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
的人间训诫,你可以暂时忘掉脸上的怡人表情,你想到的只有——走得自在,走得稀奇古怪。
我开始稀奇古怪地走,先走他一个老太太赶集:脚尖向外一撇,脚跟狠狠着地,臀部撅起来;再走他一个老头赶路:双膝一弯,两手一背,两条腿要僵硬和平衡;走他一个小姑娘上学:单用一只脚着地转着圈儿地走;走他一个秧歌步:胳膊摆起来和肩一样平,进三步退一步,嘴里念叨着:“呛呛呛,七呛七……”
走个跋山涉水,走个时装表演,走个青衣花衫,再走一个肚子疼。
推车的、挑担的、背筐的、闲逛的,都走一遍还走什么?何不走个小疯子?舞起双臂,一阵倒着走,一阵正着走,一阵侧着走。
要么再装一回记者拍照?这便只剩下加了速的倒退,退着举起“相机”
。
最后,我决定走个醉鬼。
我是武松吧,我是鲁智深吧,我是李白和刘伶吧……原来醉着走才最最飘逸!
这富有韧性的飘逸使我终于感动了我自己。
我在大雾里醉着走,直到突然碰见迎面而来的一个姑娘——你,原来你也正踉跄着自己。
你是醉着自己,还是疯着自己?感谢大雾使你和我不加防备,感谢大雾使你和我都措手不及。
只有在雾里,你我近在咫尺时才能发现彼此,这突然的发现使你我无法叫自己戛然而止。
于是你和我不得不继续古怪着自己彼此擦肩而过,你和我都笑了,笑容都湿润都朦胧,宛若你与我共享着一个久远的默契。
从你的笑容里我看见了我,从我的笑容里我猜你也看见了你。
刹那间,你和我就同时消失在雾里。
当大雾终于散尽,城市又露出了她本来的面容。
路灯熄了,车辆撒起了欢儿,行人又在站牌前排起了队。
我也该收拾起自己的心思和步态,像大街上所有的人那样,“正确”
地走着,奔向我的目的地。
但大雾里的我和大雾里的你却给我留下了永远的怀念,只因为我们都在大雾里放肆地走过。
也许我们终生不会再次相遇,因此我就更加珍视雾中一个突然的非常的我,一个突然的非常的你。
我珍视这样的相遇,或许还在于它的毫无意义。
然而意义又是什么?得意忘形就不具意义?人生又能有几回忘形的得意?
你不妨在大雾时分得意一回吧,大雾不只会带给你猪皮那般实在的记忆,大雾不只会让你悠然地欣赏屋檐、冻土和草垛,大雾其实会将你挟裹进来与它融为一体。
当你忘形地驾着大雾冲我踉跄而来,大雾里的我会给你最清晰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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