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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笑了笑,努力想让自己的表情像她一样,可是我知道我做不到。
雪雪的房间静极了,可能这个孩子觉得有了依靠便放下了心,踏实地做起了她的梦,梦里可能还会有爱情,还会有骑着白马或驾着七彩云的男人在梦里温柔地走近她,将她抱上白马或带上她一起飞。
打开墙角的柜子,里面有一包沉甸甸的东西。
那些全是我的心我的血我的生活。
女人真是傻,让自己将那些不快的事情写在日记里,却不知道能记下的东西不需要日记也能记得很清,记不下来的东西纵使记在了日记里也不会再想起当初的那种心境那种感觉。
我是后来才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现在我再也不写日记。
十九岁的日记本是草绿色的,那是青春的颜色。
青春的日记里每一页都密布着一个人的名字——莫斐!
四
我爱莫斐。
日记的扉页上鲜明活泼地写着这四个大字。
我爱莫斐,过去是,现在……也是。
虽然和他分开后身边出现过形形色色的男人。
虽然在肉体上可能不再专属于莫斐一个人,但是我的心还是像四年前分手时那样用一张叫做莫斐的包装纸将心紧紧裹住,密不透风,任何男人都别想打开走进。
我跟了莫斐三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
十八岁从学校里刚刚出来,那个时候像个嗅觉灵敏的小兽,警惕又迫切地看着整个世界,渴望世界能飞快为我打开一个角让我轻松地走进去,不用什么力气。
我是个懒惰的人,生来就好逸恶劳,而且我习惯了依靠。
小时候依靠在父母的臂弯里,十八岁认识了生命中第一个男人时我便将自己柔弱的身子依靠进了他的怀里。
他代替父母成了我整个世界。
那个男人就是莫斐。
现在飞翔在写字楼里那个颧骨高高自信自力的女人几年前是那个样子,可能谁都不会相信。
可是这是事实,就像张曼玉十几年前可爱的虎牙和小女孩的甜美与现在从骨子里散发的高贵女人味儿一样对比鲜明。
十八岁时莫斐让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那个夜晚我清晰地记得每个步骤,到现在还能准确地描述我那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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