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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灵毓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我也不信。”
傅兰君不明所以,顾灵毓突然转过身,向前走几步,走到她面前弯下腰来,凑近到她的耳朵,轻声说:“小姐死了悔婚这份心吧,我可不敢把小姐的幸福假手于人。”
他眉毛上挑,一副志在必得的得意神情,傅兰君痛恨他这副表情,从印度第一次见面开始,她就讨厌他这副表情!
两个月前,印度斋普尔。
站在风宫前,傅兰君向黛西抱怨:“来之前,我还以为斋普尔满城都是玫瑰。”
去年冬天,黛西邀请她来斋普尔相聚,信里写斋普尔又名“玫瑰之城”
,她还以为黛西所说的“玫瑰”
就是真正的玫瑰。
她极爱玫瑰,是从母亲处继承来的花痴病,她怀着赴瑰丽梦境的心而来,如今美梦成空,怎能不失望?
黛西推卸责任:“我信里可没说玫瑰就指的是玫瑰花。”
这刁钻小英夷!
傅兰君眼睛一瞪就要拧她耳朵,黛西忙求饶:“就算没有玫瑰,斋普尔满城都是花,你有什么好不满的?知足常乐,做人莫贪。”
可不是,正是花开好时节,斋普尔满城花木扶疏,无忧花红黄相映,万寿菊形如绣球,鹤望兰展翅欲飞,五色梅星点斑斓。
盛开的花恰如二八的少女,哪个不俏,哪个不丽,然而十七岁的傅兰君是个犟种,她耷拉着眉眼,无精打采:“可我就是爱玫瑰。”
花香和雨浸润透斋普尔的大街小巷,好花好雨好地方,好人好景好年纪,正是因为什么都好什么都圆满,所以那点子缺憾就更扎眼,更让她耿耿于怀。
托赖她的好出身,她长到十七岁,除了母亲的去世,还未曾经历过不如意,更不知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这句话后面隐藏着多少酸楚的秘密。
她们身后突然传来清越的男声:“斋普尔确实有过玫瑰园,数百年前由某位挚爱玫瑰的藩王兴建,后来藩王死去王室更迭,玫瑰园自然也就随之荒芜。
古语说沧海桑田,沧海犹可枯,何况玫瑰呢。
小姐太执着了。”
傅兰君回头望,一张英俊的面庞猝不及防闯入眼帘。
这不请自来冒昧搭讪的是个极年轻的中国男人,天气热,他将米色西装搭在手臂上,只穿着衬衫,奇的是头上却戴着一顶礼帽。
傅兰君余光向后一瞟,果然看见在他的背后有大红的辫穗儿。
这男人身姿挺拔,袖口翻卷到肘部,露出的一截小臂看上去强劲有力,与他这张唇红齿白的纨绔面容并不十分相宜。
傅兰君从小随父亲到处走马上任,练就出一副辨物识人的火眼金睛,她下意识地在心里作判断:虽身在异国却发辫未剪,留学海外的可能性极小;挺拔身姿更不像一般书生的体格,她断定,这男人八成是行伍出身;年纪这样轻,丘八气不浓,大概是刚从军事学堂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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