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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萨抖了抖空笼子,回忆道:“记得王爷小时候还养过一只麻雀,跟猫似的,又馋又野,什么都吃。
王爷也是狠,给它吃了辣子,辣得它在那棍儿上杠嘴,咔咔响,后来也被训得听话了,让干吗就干吗,打弹子接弹子一套下来,那伶俐劲儿。
王府里养了这么多鸟,就那只麻雀我印象最深,当年换笼子的时候飞了,我还以为养家了的鸟不会跑,结果还是溜了。”
毓秀道:“可惜!”
玉田道:“小时候玩这种小鸟儿,怎么狠怎么来,圈它在笼子里,拴着套着,每天凉水喷它,也给吃的,几天下来野性就褪了,可笼子门一开,它照样儿往外飞,这是鸟的天性。
鸟不是人,对人若是用真心,自然有应得的回报,除非那人没有心。”
毓秀听到这里,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
连翘的目光,仍是落在石桌上的那只梧桐身上,她紧紧盯着它,心里说快飞,快飞呀!
梧桐啄了啄桌上的灰尘,跳了两步,抖索几下翅膀,终于下定了决心,猛地振翅腾空,飞到海棠树上,在枝头停顿片刻,再越过院落屋顶,消失在众人眼中。
连翘的脸庞亮了起来。
在谨王府,她穿着下人的衣服,吃着下人的饭,干着下人该干的活儿,夜间入睡前,和几个女仆一起洗煤油灯的油烟,因为主人不爱电灯,爱使煤油灯。
但下人们并不认为她是下人。
大春起初跟她挺热络,尽管她也努力交好,但渐渐地,大春跟她也疏远了。
“聊不来,不是一路。”
大春说。
一个仆妇道:“能是一路人吗?眼睛瞅的地方不一样,图的也不一样。”
大春也是这么想的,越是这么想,便越是不自觉地厌恶起连翘,但大春是个厚道人,如果连翘能跟她是一路人,她还是很愿意放下成见的。
连翘所处的境地孤立又尴尬,她清楚和其他下人并不在一条道儿上,但她也很清楚,她不是大春她们判定的那“另一路人”
。
她够不到上头,上头人认为她不识抬举,也摸不着底,下面人讨厌她格格不入野心勃勃,但她也没个中间路子可走,日子过成了件窘事,最终可能很糟。
尤其是她和立云断了联系。
也许也正是因为:不是一路人。
厚厚的三本,每一页都是她精心描绘的画样。
镯子,项圈,头花,帽花,领花,甚至小座屏,花插,梳篦。
算起来,百来页。
每一天她都在画,这是她脑子里的东西,画出来就像一个学生交了功课。
玉田要她把画样给他看,让她留在王府的用处,这大概也算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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