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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的第三天,林翊轩翻到了那封信。
说是“翻到”
并不准确,因为信并不是他自己找到的,而是樊瑞昭放在他面前的。
那天是周六,林翊轩没有回学校,窝在樊瑞昭家的沙发上看一部老电影,樊瑞昭在厨房里切水果。
林翊轩百无聊赖地翻着茶几上的一摞书,一本《百年孤独》、一本《瓦尔登湖》、一本已经翻旧了的摄影集——林翊轩翻开摄影集的时候,一张叠了四折的纸从扉页和封面之间的夹缝里飘了出来,落在地板上,纸面已经泛黄了,边角有些毛糙,像被人反复摩挲过很多次。
林翊轩弯腰捡起来,问了一句“这是什么”
,然后展开了那张纸。
樊瑞昭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那张纸,手里的水果刀顿了一下,刀刃在灯光下闪过一道冷光。
“别看。”
他说,声音不大,但语气很重,重到不像是请求,更像是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
林翊轩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交汇了几秒钟,樊瑞昭先移开了。
“想看就看吧。”
他的声音低了下去,像泄了气的气球,“本来就是写给你的。”
林翊轩低头看向那张纸。
纸上的字迹很青涩,笔锋还没有后来那么锋利,圆珠笔的蓝色墨迹有些洇开了,像是被水泡过,又像是被什么东西浸湿过。
他在信纸的右下角看到了一小片皱巴巴的痕迹——不是水渍,是泪痕。
十五岁的樊瑞昭,在这张纸上哭过。
信的内容很短,短到和樊瑞昭这个人一样,所有的情绪都被压缩进了最少的字里,但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刀刻上去的。
“林翊轩: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要怎么跟你说。
写了撕撕了写,写了十几遍,就剩这几句了。
我喜欢你。
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是别的。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能是上次运动会在天台上的时候,可能是更早。
我不确定。
我只是每次看到你就觉得很高兴,你不在的时候我就想你在干什么。
这封信我想当面给你,但我怕我说不出来,也怕你看了之后不理我了。
所以我想了想,还是写下来吧。
如果你看完觉得恶心,就把这封信撕了,当没看过。
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
樊瑞昭。”
林翊轩把那封信看了三遍。
第一遍看的是内容。
第二遍看的是笔迹——圆珠笔的墨迹已经有些淡了,但每一笔都写得用力,撇捺之间能看出写字的人当时的手在发抖。
第三遍看的是最后一行——“我们还是朋友,我不想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樊瑞昭十五岁那年转学之后,他们之间的联系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断掉的——不是突然断裂,而是像一根绳子被一刀一刀地割,每割一刀就少一股,直到只剩最后一根细线连着。
他一直以为那是因为樊瑞昭家里出事,因为距离,因为时间。
但原来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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