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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家中最小的,顶上三个哥哥一个姐姐也宠他,更别提生母岳晴墨还在世。
可以说,得楚挽戈,则得侯府。
而陆青穗当初看书时,最舍不得下线的角色,就是楚挽戈。
因为楚挽戈被刀,她一怒之下扬言要给作者寄刀片,给她这条评论点赞的都过万了。
楚挽戈在书里被人喜欢,不单单是因为是家里年纪最小的,他值得人喜欢。
十二年里,楚挽戈干过最坏的事,就是用热水浇了蚂蚁窝,让万千蚂蚁失去了它们的家园,起因则是蚂蚁咬伤了他的小厮。
在府中偶遇修剪花卉受伤的下人,他会亲自跑回自己院子,拿最好的金疮药给人用,怕人舍不得用好药,日日跑去下人房盯着人用,直到对方伤口完全好了,连疤都看不见,才放心。
听说服侍楚知微的丫鬟弟弟在书院被欺负,楚挽戈呼朋唤友上书院给人撑腰,将混世小魔王的名头扬名于天下。
侯府的人都知道,三公子嘴巴有点不饶人,却是个菩萨心肠。
即便楚挽戈张牙舞爪地想要把人赶出去,也是出于对母亲的担心,他爱这个家,不希望这个家变得不好。
楚挽戈还有更好的风景还没来得及看,更美味的食物还没来得及吃,甚至什么坏事都还没来得及做,就被毒死了。
一个小屁孩,招谁惹谁了?
说好的不死小孩和狗呢?!
这样一想,陆青穗望着楚挽戈的目光中,就带上了怜惜之意。
可落在楚挽戈眼中,却成了对自己的挑衅。
他摸上特地别在腰间的马鞭,瞪大眼睛,拿出自己最唬人的表情,想要将陆青穗吓住。
“你……你少乱说!
谁、谁便秘了!”
“你一个女孩子家家,怎么成天把、把这种话挂在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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