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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商都城遗址的确定,必将极大地促进夏文化问题的进一步解决,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取得大家公认的正确结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1984A)“探索夏代文化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随着新资料的不断出现和讨论的进一步深入,相信这个课题必将获得圆满的答案。”
(殷玮璋1984)这种对夏文化探索的信心与共识,显然已偏离了殷墟晚商王朝得以确认的根本前提,即地下文字材料与古典文献的互证(见本书《方法论视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
本世纪初问世的集成性著作《中国考古学·夏商卷》的绪论部分对此有更为确切的表述:“既然商代历史和《史记·殷本纪》中的商王世系已为安阳殷墟发掘和甲骨文所证实,人们就有理由相信《史记·夏本纪》中夏代世系也非虚构。
事实上,这已成为王国维以来熟谙中国历史、文化的国学研究者的共同信念。”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2003)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从考古学上探讨夏文化,并不是像有人所希望的那样,用考古发现去验证有无夏王朝,验证‘疑古’学者的观点是否正确,而是从一开始,就是在基本上肯定古代文献典籍关于夏代历史的记载为信史的前提下去进行的。
不相信历史上有个夏王朝,抛开古代文献中关于夏代历史的有关记载,考古学上的夏文化探索,便根本无从说起。”
(杜金鹏1998)
二、概念史
文献记载中的夏王朝与已确立的考古学文化之间的对应关系,成为数十年来学界孜孜以求的探索焦点,与之相应的方法论问题也一直在困扰着学界(许宏2004A、见本书《方法论视角下的夏商分界研究》)。
从考古学的角度探索晚期文献中的夏王朝或夏代的遗存,催生了“夏文化”
的概念。
围绕“夏文化”
的内涵外延,其是否属考古学文化范畴的概念,学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邹衡的重磅论文《试论夏文化》,初稿于1960年,1977年完成第四稿,1980年才正式刊行。
在该文中,作者给出了关于夏文化的确切定义:“夏文化,也就是夏王朝所属的考古学文化。”
(邹衡1980)《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夏文化问题”
一条中的表述是:“(夏文化问题,是)中国考古学以探索夏王朝时期在夏人活动地域内遗留的物质文化遗存为目标的学术课题。”
(殷玮璋1986)《中国考古学·夏商卷》则定义为:“‘夏文化’是指夏代在其王朝统辖地域内夏族(或以夏族为主体的人群)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核心内容是关于夏王朝(国家)的史迹。
……需要说明的是,夏文化、商文化同后来的宗周文化、秦文化、楚文化一样,是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的名称。
它们同以典型遗址或最初发现的遗址地名命名的诸史前文化或二里头文化、二里岗文化、小屯文化的命名原则不同,属于考古学与历史学整合层面上提出的命名。”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2003)
显然,以物质遗存为标识的考古学文化,与以社会心理认同为主要特征的族的共同体,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
这种认同会在物质层面有一定的反映,但在复杂的人类社会,精神与物质层面的不吻合往往存在甚至会成为常态。
因此,将考古学文化与族的共同体画等号的认识存在着认知上的问题(见本书《高度与情结——夏鼐关于夏商文化问题的思想轨迹》)。
但在具有丰富的文献资源和证史传统的中国学界,这样的原则在具体贯彻于研究实践时,却往往是难于把握的,夏鼐本人就曾有意无意地使用或认可了以“夏”
“殷商”
等族名命名的“文化”
(详后)。
三、推定史
(一)1930——1950年代,仰韶或龙山为夏
1920年代安特生发现仰韶文化遗存不久,将考古遗存与传世文献所载相比附的相关推论就开始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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