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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家旺窃窃的笑着低声说:“姐夫,这次我看懂了,我姐这叫欲擒故纵,是吧?”
江如蔺颔首笑道:“说的不错,有长进。”
“你们俩又嘀咕啥呢?过来帮我抓药!”
朝以禾横了他们一眼,扬声喊道。
他们又热火朝天的忙了半晌,直到时近黄昏村民们才陆陆续续的散了,他们也把摊子收了起来打道回府。
翌日晌午,朝以禾拿着医箱敲开了程家的门,柳氏客气的把她让进堂屋里。
“如蔺媳妇先喝口水吧,我们家老头子一会儿就过来。”
她礼貌的笑着应声,不一会儿,程士海就慢慢悠悠的晃了进来。
他看起来约莫五六十岁的年纪,一张脸干瘦干瘦的,眉梢眼角流露出几分刻薄,轻蔑的瞥了朝以禾一眼。
“村里人都说你是神女娘娘转世,但我却不信!
你要真是神女就把我的病给治好了,要是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就别怪我砸你的招牌!”
朝以禾不置可否的笑了笑,不急不怒的问道:“哪里不好?”
“我有软脚病,以往那些庸医也没少给我支招,又是拿盐水泡脚、又是把晒干的茶叶放到鞋袜里,还给我开过个什么归……归化散,到头来却没一个顶用的!
我倒想看看你一个妇道人家能有什么本事!”
所谓软脚病也就是现代常说的脚气,其实这些法子都没错,之所以不起作用不过是因为没彻底消灭真菌罢了,虽然在这个时代脚气不好治,但在现代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疑难杂症。
她微微颔首,说道:“你把鞋袜脱了,我给你看看。”
他一脱了鞋子,一股刺鼻的臭味就散发出来了,像是泔水和腐烂了的臭鸡蛋混在了一块似的,熏得人连眼睛都睁不开,就连程士海自己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朝以禾却仿佛没有闻到任何气味,仔仔细细的打量了片刻心里就有了计较:“你这是水疱鳞屑型的软脚病,皮损从一处蔓延到四周,时时瘙痒难耐,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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