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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下午霍正锋还想带小树去买几身衣服,没想到临时接到团长的电话,有一个紧急任务需要他带人去做,只得驱车赶回部队。
晚上霍正锋回来直接打了饭给小树带过去,不想带着她去狼窝一样的食堂去吃饭。
想到团长的话,他皱着眉头跟小树说,“我明天还要忙一上午,回头我问问,明珍要是有时间的话就让她明天陪你去买衣服。”
放假三天,他能抽出两天时间陪小树已经很难得了,若是普通的士兵,整个假期都要战备,根本没有休息的时间。
他也想多陪陪小树,可谁穿上军装他就必须把儿女私情放在后面,只能委屈媳妇了。
买衣服是他早就计划好的,他们驻地紧邻D城,这是个十分开放的沿海城市,这里的经济十分发达,商场里的服装比内陆的城市要时髦得多,更不用说他们老家又穷又破的小城市了。
霍正锋还记得过年那会儿小树对县城卖的服装可是失望得很,早就打算带她去D城买衣服了,没想到中间突然有了任务。
既然他没有时间,就让明珍陪她进城逛逛。
既然人不能陪在媳妇身边,钱就要给到位。
霍正锋拿出为了媳妇这次探亲专门取的钱,交给小树让她多买几件衣服高兴高兴。
“明珍是谁?”
木小树对明白霍正锋的身不由己,只对霍正锋口中的这个姑娘有些好奇。
好像从来没听霍大哥提到部队的女性战友或者朋友,这是唯一一个。
只听他语气里的熟稔就知道两人关系不错,她不喜欢把什么事都搁在心里,有疑问就直接问了出来。
霍正锋觉得小树语气有点怪怪的,一时也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对,但是求生欲让他第一时间把两人的关系解释得清清楚楚,“是我的直属领导唐政委家的千金,她差不多是我看着长大的,我一直当她是晚辈。”
“那她今年多大了?”
居然是霍大哥看着长大的,木小树算了一下,霍大哥在部队待了十年左右,那这个姑娘难不成十一二岁?不对,要是年纪这么小,霍大哥也不会让她陪自己进城逛街了。
霍正锋想了想,比划了一下,“我第一次见明珍她才到我腿这儿,长得圆滚滚的,就是个小胖墩。
今年十七还是十八了,我也忘了,好像比你小一两岁。”
就算明珍是他在部队最熟悉的年轻姑娘了,霍正锋对她的了解也有限。
“嗯?比我小一两岁,晚辈?”
木小树笑得极具深意。
她倒是不怀疑霍正锋的话,只是她和唐明珍年纪差不多,霍大哥这样一副长辈的样子有点好笑。
霍正锋这才意识到什么,他看着明珍从一个小团子慢慢长大,在他眼里对方一直就是个孩子的形象。
没想到仔细一算,他家小媳妇和明珍这个小孩子也差不多大。
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点禽兽。
看着笑靥如花的小媳妇,霍正锋低下头重重的朝那红润的唇瓣上碾压过去。
禽兽就禽兽,他认栽了。
可惜霍正锋不知道,他在小树心里连禽兽都不如,她都主动送上门了,这人还不敢下口吃。
禽兽不如的霍正锋抱着小媳妇啃了一遍,赶在熄灯号前离开了。
浑身酸软的木小树变出树身随便冲了一下就躺下睡了。
也许是头一天消耗了太多精力,霍正锋来送早饭的时候木小树还困得很,迷迷糊糊刷了牙吃了早饭又倒下睡了个回笼觉。
木小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了。
乡下没有什么娱乐活动,睡得着也起得早,平常都是五六点钟起床,这个时候确实有些晚了。
好在霍大哥说的那个唐明珍这会儿还没来,木小树赶紧起来整理了一下床铺就去洗漱了。
刚收拾完,就听到外面有人敲门。
“谁啊?”
木小树已经猜到来人是谁了,不过还是随口问了一句。
果然,门外是一个年轻姑娘的声音,“嫂子,是我,唐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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