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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周六,上午的补习班结束,赵诺回家就把周嘉渝的那篇作文塞到了抽屉的最下层。
她不想再看到它,但是好像也不想扔。
压在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下面,至少眼不见心不烦。
晚上吃饭,林淑芬问赵诺:“我今天碰见楼上的周嘉渝。
他问我你回来没?”
赵诺夹菜的手一顿:“周嘉渝?你怎么会碰到他?”
“我买菜回来刚好碰到他也上楼,见我买的多,还帮我拎了一袋肉,”
林淑芬给赵诺加了一块半肥半瘦的红烧肉,“呐,尝尝,菜场张婶说今天一定要买一刀这个五花肉,肉质好得不得了,我炼油的时候确实闻着味道很香,学校压力大,诺诺你多吃点……”
林淑芬后面的话赵诺压根没留意,她一听见这袋肉是周嘉渝拎上来的,顿时觉得不香了。
她将肉挑出去:“太肥了,我不喜欢。”
林淑芬奇怪:“这半肥半瘦,刚刚好,你不是最喜欢的吗?”
赵诺说:“我现在喜欢吃素。”
说完给自己夹了一大筷子油麦菜。
赵岭皱眉:“真是挑食。”
赵诺戳了几下米饭,又问林淑芬:“你说周嘉渝问起我?”
林淑芬道:“是的。
他是不是有根钢笔落在图书馆??被你?捡到??”
赵诺莫名其妙:“啊?”
林淑芬趁机将红烧肉夹回赵诺碗里,重复一遍?:“图书馆他落了只钢笔,是不是被你捡到了?他问我你回来没,那时你还没回来,他就说算了,今晚写作业先用别的。”
赵诺盯着林淑芬,一脸不可置信:“哈?他真这么说?”
林淑芬:“是啊,怎么了?你吃了饭就给人送过去吧。”
赵诺埋头刨了几口饭,小声吐出三个字:“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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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诺自然不会去理会周嘉渝说的“钢笔”
。
她想这个人是有毛病吧,这么拙劣的借口,难道不知道赵诺一听就会识破?既然这么容易识破,他又何必说出口?
真是无聊至极。
吃完饭,林淑芬让她下去倒垃圾。
赵诺心情有些郁郁的,趿着拖鞋下楼。
天已经黑了,楼下的小花园亮着一盏昏暗的路灯,灯下蹲着一只小野猫。
家属院的小孩儿都知道这只猫,给她取了个名,叫小野。
小野每天晚上都会在这里,等人来投喂。
小野见到赵诺,喵喵叫了几声。
赵诺走过去,小野驾轻就熟地过来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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