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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春天的迁徙
一、新的命令
三月中旬,长津湖的冰雪开始消融。
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解冻,而是悄无声息的、从边缘开始的融化。
白天,阳光照在雪面上,表层化成水,顺着地势流淌,到夜里又重新冻结。
反复几天后,冰层变薄了,露出了下面黑色的土地和枯黄的草茎。
溪流开始潺潺作响,不再是冬天的死寂。
空气中有了一种湿润的气息,混合着泥土和腐殖质的味道,那是春天特有的气息。
伍万里在营地里养了半个月的伤。
左手的绷带拆了,小指和无名指的指尖保住了,但留下了褐色的疤痕,像两块褪不掉的印记。
背上的伤口也愈合了,新肉长出来,痒痒的,总想伸手去挠。
医生说这是好事,说明在恢复。
他每天的生活很规律:早起出操,上午帮忙搬运物资,下午学习文化课——部队要求每个战士都要识字,至少要能读写简单的家信。
晚上有时候开会,有时候看电影——苏联的战争片,黑白画面,坦克轰鸣,战士们看得热血沸腾。
日子平淡,但充实。
这天上午,刘振武把他叫到营部。
营部设在半山腰的一座废弃矿洞里,比普通帐篷暖和,也安全。
刘振武坐在弹药箱上,面前摊着一张地图,正在用铅笔在上面画着什么。
看到伍万里进来,他放下笔,指了指对面的箱子:“坐。”
伍万里坐下。
刘振武没有马上说话,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他:“你的家信。
从国内转过来的,走了快一个月。”
伍万里接过信,手有些抖。
信封上写着“中国人民志愿军二十七军八十师七连伍万里收”
,字迹是父亲的,歪歪扭扭,但一笔一划都很用力。
他认得爹的字,爹只上过两年私塾,写字像画画,但每个字都写得认真。
他舍不得拆开,先摸了摸信封,感受里面的厚度。
信不厚,只有两三页纸。
他把信贴在胸口,感受着来自万里之外的温度。
“看看吧。”
刘振武说,“看完再说任务。”
伍万里小心翼翼地拆开信封,抽出信纸。
纸是粗糙的草纸,边缘有些破损,但字迹清晰。
“万里吾儿:
见字如面。
你哥的事,村里已经知道了。
县里来人通知的,说你哥在朝鲜立了大功,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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