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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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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不是徐徒然的错觉,它身上的红色墨水似乎滴落得更快了。

【住脑!

终于,她胳膊上的字迹再次发生变化:

【你快给我住脑!

——果然。

徐徒然心口倏地一松。

她猜对了。

这支钢笔多半并不知道,她刚才其实还说了一句谎话——在笔仙之笔不断修改方案时,她并非没有关注。

只是她关注的点和它想得不太一样。

她主要看的是杨不弃以及蒲晗指出的修改点。

也就是它埋下的错处,或者说,陷阱。

跟着徐徒然就发现了一件事——这支笔仙之笔,虽然看似自由了一些,也更能撒谎了一些。

但它真正能撒谎的部分,实际只和它自身有关。

换言之,除了这部分以外的内容,它都必须说实话。

最多只能玩玩文字游戏,混淆一些概念,但撒谎是不可行的。

这让徐徒然想起她收到笔的第二天。

当时她曾询问这支笔这屋里是否有她不知晓的非人存在,当时的笔虽然答得很不像话,但本质等于在回答“没有”

现在的笔仙之笔都不能在这种事上撒谎,更别提当时的它。

也就是说,当时的笔仙之笔,感知不到鬼屋71号的存在。

换言之,鬼屋71号比现在的笔仙之笔更强。

所以目前可以得出强度链。

鬼屋71号强于笔仙之笔,笔仙之笔强于蒲晗——而蒲晗,肯定又强于徐徒然自己。

又已知,鬼屋71号有连同类一起吃的习惯。

此外,蒲晗在徐徒然准备移动昏迷的便宜养兄时,还曾说过这么一段话:

“对鬼屋71号这种可憎物而言啊,食物生冷不忌,中吃就行。

真要比起来,我是炸鸡,你俩是青菜,你哥呢,撑死是一窝头。

正常人,谁会放着炸鸡不吃,去吃窝头啊。”

他当时这么说,只是为了让徐徒然打消搬动养兄的念头,只可惜没啥用,徐徒然和杨不弃还是特意将养兄搬去了二楼。

然而现在再回想,这番话却是给了徐徒然更大的底气。

“我是青菜,蒲晗是炸鸡。

那你,肯定是比炸鸡更好吃的东西。”

徐徒然道,“那么不妨猜猜,如果我真的将鬼屋71号的本体视线过来,它会先吃你,还是先对付我?”

笔仙之笔:“……”

【你特么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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