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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红的血滴顺着手落下,苏小荷疼得龇牙咧嘴地晃着手。
她就知道那个何尔翎会是她苏小荷的冤家,光是想想都会有血光之灾:“我真是一辈子都不要原谅这个家伙!”
苏小荷小声地喃喃着,然后把连忙用白布把手指缠好,怕是受伤的血迹会溅在这衣服布料之上。
淡黄色的布里衬衣服很快就要做好了,苏小荷记得,傅倾圣长期打仗,胳膊上有伤,之前买布衣的时候,料子都太硬,擦着他的胳膊他直喊不舒服。
想到此,苏小荷又莞尔一笑,低头将胳膊的地方改成用丝绸拼接。
她只是想,丝绸的料子软,碰上皮肤更是舒服不刺肤,这样的料子该是很适合傅倾圣的。
苏小荷自己都没有注意到,在这烛光之下,她的笑容是多么的温柔。
甚至于是像为丈夫做衣裳的妻子,她伸手又去选外衣的丝绸,然后将它们拿起在脸上蹭着,选了一件最柔软的湖绿色。
这便是傅倾圣给苏小荷的感觉,满满的湖绿色。
春天的第一个颜色,就像是在苏小荷安静的人生中,绽放开来的第一抹彩色般。
湖绿色是生机,傅倾圣便是苏小荷的生命。
苏小荷微微一笑,然后又用湖绿色的丝绸做了一根腰带,上面还用淡黄色的布料勾花点缀,乍一看略有花骚,可整体一搭,却是一种说不出的时尚与美感。
想到此,苏小荷的嘴角又忍不住地“扑哧”
一下笑出声。
这便是傅倾圣给苏小荷的感觉,成熟,却又俏皮,甚至说,还很是走在潮流的最前沿--比如大家还在用瞭望塔张望四周军情时,傅倾圣已然学会在敌方阵营安放奸细迅速传递敌方军情;又比如大家还在用小细竹片剔牙时,傅倾圣便学会了如何随手随地摘狗尾巴草剔牙;再比如大家还在制造着媒婆说隔壁人家女儿当媳妇时,傅倾圣就已经学会近水楼台先得月而直接在军营里找一个男宠了......
不对!
苏小荷顿了顿,她怎么觉得这最后一句话有些歧义?充满了讽刺,还有一种意味不明的东西......所谓男宠?难道不就是她苏小荷自己么?
不对不对!
苏小荷又愣了愣,她分明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女子嘛,怎么能被称作是男宠?可是又不对啊,大家都喊她是傅倾圣的男宠,虽然傅倾圣后来好像知道了她是女儿身......
哎呀!
苏小荷又混乱了,那她到底是男宠还是不是男宠呢?
她顿了顿,手指跟着绕着手上湖绿色的丝绸--不对不对!
她连忙又站起身,她现在是在干嘛呢!
在想她自己是不是傅倾圣的男宠?这是什么鬼逻辑什么鬼想法!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要做衣服的好不好!
苏小荷恍然大悟,她连忙狠狠晃了晃脑袋,命令自己从这么奇怪的想法思绪中跑出,然后定了定神,继续拿起裁缝刀,将湖绿色的丝绸细细裁剪,与淡黄色的布料拼接在一起。
苏小荷也不知道自己这样不眠不休地忙了多久,等到最后,一件完美的淡黄湖绿相见的“双月衣裳”
出现在她面前时,她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她将这衣服小心翼翼地挂好,而她的面前,她似乎看到了一个比她高一个多头的男子,穿着这衣裳,回眸笑嘻嘻地看着她:“哎呀!
看不出你的手艺还挺好的嘛!”
苏小荷似乎都能听到这人半损半夸的声音,苏小荷跟着一笑,声音好是骄傲:“那当然,也不看看我苏小荷是谁?新年代的完美女性,上得了战场,下得了织坊。”
她高傲地抱着胳膊,对面穿着这衣裳的男子无语地挑挑眉,伸手拍了拍她的脑袋:“苏小荷,好久不见,你还是一如既往地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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