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原主收到某样东西之后的那段记忆,像是被人拿橡皮擦擦过一样,模糊得不成样子。
只能看到零星的碎片:手在发抖,落款处有一枚印章——印章的图案不是字,是一朵花。
一朵杜鹃花。
良岑的脚步顿了一下。
杜鹃。
这世上用杜鹃花做印章的人多了去了。
杜鹃是常见的花,印章是常见的雅趣,两者加在一起并不稀奇。
但良岑知道,有一个人,他的印章就是一朵杜鹃花。
那个人喜欢杜鹃喜欢到了骨子里,连名字都带着“瑾”
字——瑾,美玉,杜鹃花别名就叫“玉踯躅”
。
那人当年还说,这是天意。
良岑当时心想,天意个屁,明明是你自己取的。
不过话说回来,良岑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琢磨,如果真的是榭瑾——
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噤。
上辈子的事说起来并不复杂。
他良岑,堂堂蓝桉花神,掌管一方丧葬,在天庭虽然算不上什么排面人物,但好歹是个有编制的正经神仙。
后来他跟一只杜鹃妖搞在了一起。
准确地说,是一只死后再化厉鬼的杜鹃妖——神鬼结合,天理不容。
被发现之后,天庭震怒,收了他的神力,把他丢进凡间自生自灭。
然后他被一群凡人□□了两百年。
两百年。
不是两天,不是两个月,是整整两百年。
久到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张脸,久到他连痛的滋味都尝麻木了,久到他唯一的念想只剩下一个——榭瑾不能再和他纠缠,不能为了他疯疯癫癫一辈子。
所以他临死前,用最后一丝残存的神力,给榭瑾下了一道忘情咒。
不是那种一刀切的粗暴法术,而是缓慢生效的、像温水煮青蛙一样的咒——榭瑾会慢慢忘记对他的爱,忘记那些刻骨铭心的过往,然后干干净净地、不受他拖累地继续活着。
这是良岑这辈子——不对,是上辈子——做过的最温柔也最蠢的一件事。
因为他低估了一件事:榭瑾爱他爱得太深了。
深到那道忘情咒没能真正抹去记忆,只是把爱搅成了恨,把思念搅成了执念,把一只本来就偏执的厉鬼搅得彻底走火入魔。
良岑不知道榭瑾现在是什么状态。
但他隐约能感觉到,那道咒已经被破开了一道口子。
有什么东西正在从裂缝里渗出来,朝着他所在的方向,一点一点地蔓延。
这种感觉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