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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便一同冷。”
他转身朝台阶走去。
黑色的背影一级一级升上去,没有回头,没有在最末一级停留,没有抬手捂脸。
他走出地窖的门,阴气在身后合拢。
木门落下来。
良岑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苔藓的红光照着他。
嘴角的血凝成了痂,下唇的伤口不再渗血了,却肿了起来,将他的下唇撑成一种陌生的、不属于他的形状。
咽喉上有一圈青紫的指痕,不深,刚好够他每一回吞咽都觉出那五根手指的位置。
他靠在壁上,没有动。
他将右手举起来,举到面前,拇指朝上。
方才他按在榭瑾腕上的那根拇指。
他将拇指贴在自己唇上。
皮肤上还残存着榭瑾手腕的触感——不是温度,是没有温度。
那种纯粹的、不含丝毫活气的冰冷,像从忘川河底捞出来的一块石头,在他拇指的皮肤上留了一层极薄的、看不见的霜。
他将拇指按在自己的脉搏上。
咚,咚。
沈临渊的心还在跳。
每分钟七十下,是一颗标准的凡人心脏。
它在良岑的胸腔里跳着,将血液泵到周身,将他的皮肤维持在三十六度,让他的血是热的,泪是热的。
可他的神魂是冷的。
上辈子死的时候冷透了的那种冷,没有因为他重生在一具活人的躯壳里便消散。
它藏在沈临渊的心跳底下,藏在三十六度的皮肤底下,藏在热的血和热的泪底下。
像忘川河底的那块石头,水流再急也冲不走,日光再烈也晒不暖。
榭瑾觉出来了。
他在吻他的时候,扼着他咽喉的时候,舔他泪水的时侯——他觉出来了。
良岑的血是热的,可良岑是冷的。
同他一样冷。
那便一同冷。
良岑将手从脉搏上移开,垂落在干草上。
他的嘴角勉强抽动了一下,自我安慰般挤出一个微笑。
唇角仍旧是一样的高。
地窖里极静。
忘川的水声从石缝里渗进来,很远,很轻,像一个人在极远极远的地方哭。
又像一只鸟在叫。
不是杜鹃,杜鹃的叫声是“不如归去”
。
这只鸟叫的是别的什么,隔得太远了,听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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