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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在地上蹲了很久,想和我舅舅谈谈怎样作画的问题,但始终不得机会,就打开大门走掉了,带走了我舅舅的录相机和几千块钱,却留下了一张条子,郑重告诫我舅舅说:再这样画下去是要犯错误的,他自己虽然偷东西,却不忍见到小舅误入歧途。
作为一个善良的贼,他对失主的道德修养一直很关心。
我舅舅说,这条子写得很煽情──他的意思是说,这条子让他感动了。
后来有一天,我舅舅在派出所里遇上了那个偷他东西的贼:他们俩并排蹲在墙下。
据我舅舅说,那个贼穿了一双灯芯绒懒汉鞋,鞋上布满了小窟窿。
此君的另一个特徵是有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面全是碎木屑。
原来他是一个工地上的民工,有时做木工的活,这时候头发上进了木屑;有时候做焊工的活,这时脚上的鞋被火花烫出了很多洞;有时候做贼,这时候被逮住进了派出所。
我舅舅看他面熟,但已不记得他是谁。
那个贼很亲热地打起了招呼:哥们儿,你也进来了?我舅舅发起愣来,以为是个美术界的同行,就含混地乱答应着。
后来贼提醒他道:不记得了?上回我到你家偷东西?我舅舅才想了起来:啊!
原来是你!
G!
两人很亲切地聊了起来,但越聊越不亲切,最后打了起来;原因是那个贼说我舅舅满脑子都是带颜色的豆腐渣。
假如不是警察敲了我舅舅的后脑勺,小舅能把那个贼掐死;因为他还敢说我舅舅眼睛有毛病。
实际上我舅舅眼睛是有外斜视的毛病,所以老羞成怒了。
警察对贼在艺术上的见解很赞成,假如不是他屡次溜门撬锁,就要把他从宽释放。
后来,他们用我舅舅兜里的钱给贼买了一份冰激凌,让他坐在椅子上吃;让我舅舅蹲在地下看。
当时天很热,我舅舅看着贼吃冷食,馋得很。
我常上派出所去领小舅,也常在派出所碰上那个贼。
此人是唐山一带的农民,在京打工已经十年了。
他是个很好的木工、管子工、瓦匠,假如不偷东西,还是个很好的人。
据说他溜进每套房子,都要把全屋收拾乾净,把漏水的龙头修好,把厨房里的油泥擦乾净,把垃圾倒掉;然后才翻箱倒柜。
偷到的钱多,他会给检查机关写检举信,揭发失主有贪污的嫌疑,偷到的钱少,他给失主单位写表扬信,表扬此人廉洁奉公。
他还备有大量的格言、人生哲理,偷一家、送一家。
假如这家有录相带,他都要看一看,见到**的就带走,以免屋主受毒害。
有些人家录相带太多,他都要一一看过,结果屋主人回家来把他逮住了。
从派出所到居委会,都认为他是个好贼,舍不得送他进监狱,只可惜他偷得太多,最后只好把他枪毙掉,这使派出所的警察和居委会的老大妈一齐掉眼泪。
这个贼临死还留下遗嘱,把尸体捐给医院了。
我有个同学考上了医科大学,常在福尔马林槽里看到他。
他说,那位贼兄的家伙特别大,躺在水槽里仪表堂堂,丝毫也看不出是个贼,虽然后脑勺上挨了一枪,但不翻身也看不出来。
每回上解剖课,女生都要为争他而打架。
我舅舅犯的只是轻罪,但特别的招人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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