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这就是说,如果企业还有继续存在的价值(如企业的产品或者服务有不错的市场等),可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对债务进行适当安排、缓解债务压力后,对企业进行适当调整,以期能够实现企业的新发展。
我们下面看一个关于华晨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的新闻(资料来源:人民网,2020年11月20日)。
人民网沈阳11月20日电(汤龙)2020年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格致汽车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
)的重整申请,这标志着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法院的裁定书显示,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
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华晨集团作为辽宁省属国企,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10月下旬,华晨集团发行的10亿元私募债到期仅支付了利息,本金未能兑付,引发关注。
11月13日,格致汽车依法向法院提起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
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合资公司。
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
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这种债务重整的制度安排至少说明,华晨集团虽然已经资不抵债,但有关方面认为这个企业仍然有继续存在下去的价值。
(4)在现金流量趋于枯竭、股东入资和重整无望的条件下,企业可能进入破产清算阶段
对于一个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的企业,如果股东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向其注入资本或者企业找不到恰当的投资者,企业也不具备重整价值而不能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企业就只能自己咬牙做现金流量,以维持企业的常规周转。
但如果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入不敷出、逐渐枯竭,在股东入资、重整无望的条件下,企业最终走向破产清算就是必然的了。
所以,处于资不抵债状态的企业,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只有死路一条。
在这节里,我与大家厘清了资不抵债的主体是谁—是特定企业的资不抵债而不是合并报表的资不抵债。
本节内容给我们传递了一个清晰的概念:资不抵债并不可怕。
企业有没有在资不抵债条件下生存和发展的前景,关键取决于这样几个因素:一是企业现有业务有没有保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于零的能力:二是有没有股东(可能是老股东,也可能是新股东)对企业感兴趣并追加投资:三是企业有没有进入破产重整的价值。
这节我们就到这里,下节我们继续学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