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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程愫起来时,林宣已经把后面的鸡鸭都喂过了,又去后山脚下捡了些柴回来,这会儿他刚把饭做好。
就连几个姨娘起来后都夸他勤快,孙姨娘还打趣道:“这以后谁娶了我们家宣哥儿,那可是积了八辈子的福了。”
林宣耳根微红,索性去旁边忙活去了。
倒是程愫听见这话,心里不大得劲。
虽然他这具身体才十岁,可他心理年龄不是啊。
身边有个长的那么好看的未来男朋友在旁边晃悠,他很难不动心啊。
可他如今年纪还小,还是要将心思放在正事上,他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读书科考。
暂时不考虑这些儿女情长,就当亲哥哥相处便好。
况且在阿宣哥眼里,他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呢。
经过昨天那一遭事,程愫明显感觉得出来,林宣跟从前不太一样了,整个人都变得鲜活了一些,不再如从前一样有几分死气沉沉。
而且,好似也更亲近了一些,更像是一家人了。
午后阳光明媚,院中无风,林宣煮了一壶茶端去了院中的石桌上,程愫正在那里坐着看书写字。
原主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从前家境优渥,他净想着如何玩儿乐了,压根没怎么学。
好在原主留下来的书多,他只能先分类归纳整理,再一点一点的啃。
还有他这个字,前世几乎没有用过毛笔,只会写硬笔字,乍一来到此处,还得学写毛笔字。
程愫微微叹了口气,这练字是真的难啊。
手腕得用劲儿,稍微软一些,手就开始抖。
好在这里的字看着字形他大概都认得,不然就更难了。
林宣正巧端了茶水过来,听见他叹气,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给他倒了杯茶,关心道:“可是读书太累了?喝口茶歇一歇吧。”
程愫摇摇头,“阿宣哥,不是读书累,是写字累。”
这个可难倒林宣了,他并不会写字,也不识字,不懂这些。
他过来也只是想跟他说说话。
“那你在写什么?”
“写明年开春,家里的荒地能种些什么。”
林宣一愣,“荒地还能种粮食吗?”
“爹说那片田是开垦过的,应当能种,只是不一定要种粮食,也可以种一些别的。”
其实程愫只是单纯的练练写字时候的腕力,这些字他倒是都会写,只是写的歪歪扭扭,并不美观。
字是端正的楷体,但由十岁孩子的手写来,总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你看,这个字是豇,这个念菜,这个字是肥……”
念到那个写糊了的“豇”
字,他有点不好意思,“这个写坏了,是‘豇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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