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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和后来解释的那样只是顺着他瞎编的什么公主勇士随口胡诌,那为什么他询问的时候,要反问他知不知道?又为什么听他说“不知道”
后要“算了”
呢?为什么会和他一样心跳加速呢?
到底是谁在动心?
还有这几天,更是明目张胆。
处处周到又体贴,说要惯着他,不客气地回怼女生,他被刁难会压不住冒火……
什么都有迹可循,陈遇安却迟钝……不,不是迟钝。
或许早就感受到了,只是他不敢想,觉得不该想,于是特意不去想。
就算想了,也一定要找理由说服自己是在多想。
不过有些东西,根本不以陈遇安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比如他喜欢黏着宋清野,喜欢和宋清野抬杠,喜欢跟宋清野一块做饭,喜欢宋清野身上的香味,喜欢宋清野那张脸那双手那把嗓子,喜欢宋清野说“喜欢你”
……
完了。
彻底完了。
陈遇安把脸埋进枕头将床单一顿好挠,这么一回味,怎么想怎么觉得那个人的名字和那个动词适配。
四舍五入那不就是……
就是喜欢那个人啊。
陈遇安忽地悟了,再怎么告诫自己不要多想,可从“多想”
的那一瞬间开始,“喜欢”
就已经成了既定事实。
而那些阻止“多想”
的理由,无非是一根勒心绳索,为了防止有朝一日“多想”
出来的美好碎一地,而他会掉下自作多情一厢情愿的悬崖。
惯于当鸵鸟的人坚信只要自己不当真,失意就抓不到他。
但陈遇安从没预设过,被“多想”
的对象会这么迅速又肯定地认证了他的这份猜测。
太快了……他封心锁爱的立誓都还热腾呢,这种“喜欢”
真的可以站住脚吗?
陈遇安不确定,没准严格来说,这其实不叫“喜欢”
,而是最近流行的那个词,crush。
凭感觉的爱恋,凶猛且热烈,来势汹汹却转瞬即逝。
酒精随着陈遇安不停的自问自答代谢得彻底,他越想越精神,对宋清野的态度徘徊在喜欢和crush之间直到天亮。
眼睛睁得疲累又干涩,恍惚间房门被敲了敲。
陈遇安脑子一醒,整个人顿时像条死鱼一般,连呼吸都忘了。
他竖起耳朵,怕听漏了什么,然而十来秒过去,门口没再传来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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