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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了,罗显告的是杨干院,那是释教的寺庙,对一心沉迷修道的嘉靖皇帝来说,也没什么好顾虑的,说不定还会在心里暗爽一下。
想到这里,嘉靖皇帝下旨,交由都察院处理此案。
皇帝的小心思,就是朝廷的大心思。
谁都看得出来嘉靖的态度,否则特意下旨干吗?于是杨干院这桩案子在司法流程走得飞快,从都察院转呈刑部,再送到大理寺堪合,很快先拿出了对罗兴的处理意见。
罗兴越诉上京,论律当罪。
都察院广西道——这是部门名称,并非专指地域——判定对该犯施以杖刑,但法外开恩,减了一等。
具体的执行工作,交给了京城地方上的最高司法部门——顺天府。
顺天府对罗兴施完杖刑,给了他一张路引,让他回原籍候审听理。
紧接着,五月十四日,都察院发布了对罗显、罗兴所诉杨干院侵毁罗氏祖坟案的处理意见:转发应天巡按御史宋茂熙,着其亲自审理。
好敷衍的官腔啊,这不是把皮球踢回去了吗?
这种上访案子,朝廷一般并不会做出判定,而是发回原籍,指定地方官员进行审理,是官场惯例。
但如果真以为是敷衍,那就太小看大明官僚们的用心了。
为官之道,讲究“默会于心”
,很多事情不可明言于口,只能在细微处去自己揣摩。
官腔,也得看怎么打。
在这份看似冷漠的文书里,都察院写了这么一段叮嘱:“遵照近奉钦依事理……亲自虚心鞠审,毋拘成案,果有亏枉,即与辩理。
有罪人犯,依律议拟。
不得转委别项官员,以致推调淹滞。
亦不得固执己见,罗织成狱。”
这段批示,每一个字看着都是标准官腔,不带任何倾向,可仔细琢磨味道,就能发现深意。
“遵照近奉钦依事理”
意思是本着最高指示的精神。
这是个大帽子,让读者知道发话的到底是谁。
“毋拘成案”
,是让宋茂熙不要援引此前的判决,等于说皇帝对詹宽的判决不满意,必须反过来;“果有亏枉,即与辩理”
,谁最亏枉,自然是上京告状的苦主罗家;“亦不得固执己见,罗织成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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