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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假如毛泽东去骑马》中,写到毛回到陕北,就是用的当地的这种民歌口语:“他立马河边,面对滔滔黄水,透过阵阵风沙,看远处那沟沟坡坡、梁梁峁峁、塄塄畔畔上俯身拉犁,弯腰点豆,背柴放羊,原始耕作的农民,不禁有一点心酸。”
而写到他内心的自责时,则用古典体:“现在定都北京已十多年了,手握政权,却还不能一扫穷和困,给民饱与暖。
可怜二十年前边区月,仍照今时放羊人。”
借了唐诗“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意。
诗歌因为与音乐相连,所以最讲节奏。
节奏感主要由句式、章节、平仄构成。
我在《新诗五十六首点评》的研究中专门分了长句类、短句类。
指出:“短句体借鉴词曲手法和口语句式,节奏强烈,如鼓点,如短笛,如竹筒倒豆。
出语就打在你的心上,不另求弦外之音。”
如郭小川的《祝酒歌》:“斟满酒,高举杯!
一杯酒,开心扉;豪情,美酒,自古长相随。”
我读过的印象最深的短句诗是一首《同志墓前》,作者叫丹正贡布,并不出名,注明1963年创作于阿米欧拉山下。
当时我手抄在一个本子上,第一节是这样的:
五里外,
滚滚黄河,
高唱着
不回头的歌,
五步内,
三尺土下,
炽燃着
不熄的火。
朝朝暮暮,
悼念苦我心,
走近墓前,
泪往草上落……
“五里外、五步内、三尺土”
锤锤落地,寸寸剁下。
最后的“落”
字又落在一个仄声上,节奏更短促急迫。
在散文中,当有需要强调的地方我就多用短句,如敲鼓、钉钉。
如在《把栏杆拍遍》中写辛弃疾:“对国家民族他有一颗放不下、关不住、比天大、比火热的心;他有一身早练就、憋不住、使不完的劲。”
而长句体“它不是打击乐,不求鼓点式的节奏,而是管弦乐曲,收悠长、浑厚、深沉之美”
。
还以郭小川为例,他的《团泊洼的秋天》:“秋风像一把柔韧的梳子,梳理着静静的团泊洼;秋光如同发亮的汗珠,飘飘扬扬地在平滩上挥洒。”
这是长句,适宜舒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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