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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兄弟系英国后裔,其家族在十七世纪三十年代后期,从德文郡迁到了马萨诸塞。
他们成了农民,为了生存拼命劳作。
哈佛学院一成立,他们就把自己的孩子送去学习,并选择了一种职业。
约翰(1755年自哈佛毕业)经过学习成为了律师。
他不是一个惹人喜爱的邻居。
我们会说他是“一个充满信念的人”
。
但是,在不安定的时期,他仍是一个大有作为的人。
他是一个死板、毫无幽默感和离群索居的人,对于王室的不满或大众的赞同,他漠然置之。
他的堂兄弟塞缪尔却大不一样,塞缪尔比他早十五年毕业,他认识小镇中的每一个人,当听说有小小骚乱的机会,就会兴高采烈地锁上酿酒坊的门。
他是一个聪明的领导人,不论是在波士顿港的茶会上,还是在马萨诸塞镇政府的正式会议上,他都能谈笑自如。
殖民地的人民,尽管已经读了很多东西,但他们是英国人,而且打算仍然做英国人。
他们相信人类理智的力量。
他们希望那些在大西洋彼岸的同胞了解,美洲发生了什么,而且一切都会更好的。
与此同时,为了启蒙他们的英国同辈和子侄辈,他们打算撰写传单,起草决议,召开由来自不同的殖民地代表参加的“大陆会议”
(定于1774年9月5日在费城召开),成立警戒会(即所谓的通讯委员会,随时向所有爱国者通告官方暴政的举动),提出完善的法律论点,说服英国托利党中的最顽固者,承认美洲的要求是正义的。
这是1775年4月。
第二次行动的舞台已经搭好,帷幕即将拉开。
[1]福熙(1851—1929),法国陆军统帅。
“一战”
末期任协约国联军总司令,统一指挥英、法、美等国军队对德军发起总攻,迫使德国求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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