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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我想死在穆晓晨身上,可她却第二天就到外地出差了,也不知道她会不会继续流血或者发炎,因为早晨我发现她躺过的地毯上有一小汪血迹,这说明她和我是第一次!
陆武这才相信当年他白花六百块钱给我点了一小姐,我竟然没睡!
他说从来没见过我这号蠢货。
我和穆晓晨是彼此生命中的第一个异性,让我更加坚信,爱情是神圣不可亵渎的。
陆武说他突然替穆晓晨担心。
我问他担心什么。
他说嫁给我这种男人很危险。
我以为他要说我这种男人因为用情太专一容易控制欲强,没想到他说我这种男人在婚后特容易出轨,还特容易把奸情当爱情。
他太看低了我在感情方面的情操,也不足为奇,人么,看待这个世界,使用的都是自己的价值观,也就是说,我们看到的世界,只是我们自己内心的投射,并不是真实客观的世界。
在阿Q眼里,和尚可以睡的吴妈全世界的男人都可以睡;在**眼里,满街都是西门庆,在祥林嫂眼里,全世界都会和她一起哀痛被狼叼走的阿毛,在陆武眼里,只要是男人,就不会只睡自己老婆一个女人,为这,我都不想请他参加我和穆晓晨的婚礼,但他还是拿着一只装着灰烬的红包去了。
晚上,我和穆晓晨坐在婚**拆红包,拆到陆武的红包时,发现里面装着灰烬。
我当场跳脚,认为他不坏好意,在诅咒我们,全然不顾他是我的衣食父母是我的东家,捞起手机拨过去,不容他开口就破口大骂。
电话是洛可可接的,她很有涵养很有耐性地听我骂完,才说红包里的灰烬是我写给陆武的借条。
也就是说,陆武把我买房买车位的借条烧了,一笔勾销。
这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土豪的红包,尽管它装着灰烬,但它价值一百万,或许您要问,房款加车位款,不是一百二十万么?是的,那二十万已经从我工资里扣掉了,我和穆晓晨结婚,是两年以后的事了。
结婚当年,我换了辆新车,穆晓晨很喜欢。
我觉得在这世上,最有意义的事,就是穆晓晨喜欢。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天早早起床,烧好早饭,蹑手蹑脚回到卧室,把睡眼惺忪的穆晓晨,抱到餐桌前,放在椅子上,把筷子塞到她手里,然后亲一下她额头,说:乖,爸爸给你做的,都吃掉。
我喜欢穆晓晨喊我爸爸,尤其在**,她喊我爸爸,总能勾起我内心莫名的温柔,很致命,很破碎,带着不可名状的忧伤。
我喜欢坐在她对面吃饭,一往深情地看着她,有时候我会搞恶作剧,吃着吃着饭,给她讲笑话,她会大笑着拍着餐桌制止我。
她拍着餐桌大笑的样子,好像幼儿园小朋友,可爱,天真,烂漫。
吃完饭,我会送她去台里播音。
她主持的是早间音乐节目,出门时,天似亮未亮,灰蓝色的天空下,城市还静谧而空旷,我总情不自禁地摸摸她的脸、丰满而柔软的嘴唇。
我摸她嘴唇时,她会咬我,突然张开嘴,小狗一样叼住我的手指,轻轻咬着,满眼桃花地睥睨着我,这样的时刻,美极了,我觉得幸福就是我们像两个傻孩子一样,乐此不疲地玩这个叼手指的小游戏。
穆晓晨皮肤白皙细腻,身材玲珑有致,性感得很,家里有她,我不喜欢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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