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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时,一向安静的你忽然扑哧一笑,我忽然就想捏捏你顽皮的小鼻子。”
那时,我已偎在沈星怀里,相互喂一种叫做山足的水果,他极喜欢我在某个柔情蜜意的时刻,严峻而冰冷地喊了他的名字,而后,柔柔说我爱你,让他怆然失神。
始终,我没告诉他,那次突兀发笑,是因,在桌下,我看到了他的袜子,在裤管与鞋子之间,出卖了他极其绅士外表下的凌乱,他西装周正,神态严谨,却穿着两只颜色截然不同的袜子。
感谢那两只颜色径异的袜子,是它们给了我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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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家汇租的公寓,16楼,一室一厅的房间很是紧凑,可,我总嫌它太空,我总是耳上塞着MP3,闭上眼睛,手指舒展,这些空阔就不存在了,若是,纠结依旧,我便跑到阳台上,对着上海灰蒙蒙的天空喊:“沈星,我爱你,爱死你。”
左临右舍都已习惯了我的喊,上海,这个外表繁华内心寂寞的城市,已没什么值得他人好奇,人与人间是这般的冷漠疏离,婚姻越来越接近交易,一个眼神就可开始游戏,爱情却是来得那么不易。
可我,却抵死了不肯承认,是因寂寞爱上沈星。
在写字楼,他总是深居简出的样子,早晨,他车泊楼下,拎着巨大的公事包晃悠进写字楼,在也不见影子,中午,晃进餐厅,彼时,我把对他的关注,归咎为初进公司的张皇无措,而他,是我唯一的相熟。
他偶尔,会做无谓状晃**到质检部,一语不发地转一圈走人,视线从容地掠过我的面孔,与看其他人无甚不同,所有人都一丝不苟,是质检部的作风,从未有人向我透露他的私人信息,我却知的,他是一个表面风光内里潦草的冒牌绅士,时常可见他下颌上林立着早晨漏网于剔须刀下的胡子,以及领带外竟会只有一片衬衣领子…………
与父亲回忆中的沈星,完全不同,现在的他,令我好奇,据说,爱,大都从好奇开始。
进公司后,他未和我讲过一句话,甚至没正眼看过我一次,好似,一顿晚餐,就已把与父亲的情义做了恩断义绝。
可我,偏偏不肯放过他的,在这座偌大城市,他是我唯一相熟的男子,所以,当感冒让我烫得像只刚出炉的面包时,我挣扎着,拨了他的手机。
难为他,在交通状况极其糟糕的上海,不知用了怎样的手段,穿越了闸北区来到我的床前,凉而软的掌心拢在我滚烫的额上,他发出了一声低低的惊叫,把我轮到了背上。
泪扑簌簌地就落了下来,找到亲人的感觉,在这个城市,春雨贵如油的难得。
不知,他是怎样把几乎是瘫在他臂上的我弄回公寓的,他的一只手,还为我擎着吊瓶。
一勺一勺地喂我黑美人西瓜汁时,我迷上了他因怜惜而抿紧的唇。
我紧紧地合拢了双唇,用被高烧烧得已是迷离的眼神,看他,看他,一直,看得他别过头去说:“呵,你居然还养了那么多花。”
我不肯放过他:“不是养的,是插花。”
把胳膊搭过去,他试图退却,我坏笑:“别动,我胳膊上有针头。”
我的唇,从他的下颌开始,往上爬行,他张着大大的眼,努力仰着头,不肯启口,躲避我旋绕而上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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