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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在那时候,我成了下宾菲尔德读书俱乐部的会员。
这个俱乐部是教区牧师创办的,整个冬天,每周都会举办一次碰头会,他们称其为“文学讨论会”
。
在教区牧师的施压下,我开始阅读《芝麻与百合》,甚至摄取了一点儿勃朗宁的东西。
时间在流逝。
1910年,1911年,1912年,父亲的生意每况愈下——不是一下子就完了蛋,而是慢慢变得萧条。
自从乔离家出走之后,父亲和母亲都像变了个人。
这事是在我去老格里米特的店里上班后不久发生的。
当时乔十八岁,已经成了一个丑陋的恶棍。
他是那种很壮的家伙,块头比家里人都大,宽宽的肩膀,大大的脑袋,一张早就留起小胡子的脸总是带着愤怒。
不在乔治酒吧时,他总是在店门口闲逛,双手深深地插入口袋里,满脸怒气地盯着来来往往的人,似乎要把他们一个个打倒在地,除非碰巧走过来的是姑娘。
碰到有人进店,他就会挪挪身子,刚好能让人家进来,然后隔着肩膀朝后面吼一嗓子:“爸爸,有人来啦!”
这时候他插在口袋里的那两只手是不拔出来的。
他能帮父亲做的就只有这点事了。
父亲和母亲经常绝望地说“不知道该怎么处置这个家伙”
,他喝酒,没完没了地抽烟,花了家里很多钱。
有天深夜,他从家里出来之后,就再没听到他的消息。
他把家里放钱的抽屉撬开,拿光了里面的钱,幸亏不多,只有八英镑。
这些钱足够他坐个三等舱去美国了。
他一直想去美国,我认为他肯定这么干了,尽管对此我们都不太肯定。
这事在镇子上引起了一点儿轰动。
官方的说法是,乔把一位姑娘的肚子搞大了,因为害怕所以溜掉了。
这个姑娘叫莎丽·芝华士,和西蒙斯一家住同一条街,就要生孩子了。
乔肯定跟她有过来往,不过她跟差不多一打的男人都上过床,没人知道那孩子到底是谁的。
母亲和父亲相信了官方那番幼稚的说法,甚至还在私底下以此作为他们那“可怜的孩子”
偷了八英镑、离家出逃的借口。
他们根本不知道,乔之所以离家出走只是因为他受不了一辈子都待在一个乡下的小镇上,过一种体体面面的生活。
他想要的是一种游手好闲的生活,是打架,还有女人。
从此以后,我们再没有听到他的消息。
也许他成了一个十足的恶棍,也许在战争中死掉了,也许只是嫌写封家书麻烦。
幸好莎丽的孩子一出生就死了,省去了不少麻烦。
至于乔偷走八英镑这件事,对外,母亲和父亲一直瞒到了去世。
在他们眼中,这事要比莎丽·芝华士的孩子丢人多了。
为乔这事,父亲老了不少。
乔没了,家里的开销少多了,可这件事刺伤了他,让他觉得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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