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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字母拉得很长,小时候的我总为此感到疑惑不解。
我常想,过去的人们是不是把S音读成F音,如果是这样,那原因又是什么。
我身后有一级台阶。
我抬起头,一位穿着黑色长袍的男子正站在那儿看着我。
是教区牧师。
是那位教区牧师!
是老贝特顿,过去那位牧师——更确切地说,从我记事起到1904年前后,他一直是牧师。
尽管他的头发已经雪白,可我还是立刻就认出了他。
他没认出我。
我只是一个身着蓝色西装的观光者。
他对我说完“晚上好”
之后,马上开始了那套早就说惯了的词——我是不是对建筑感兴趣,这座古教堂很不寻常,其历史可以追溯到撒克逊时代等等。
很快,他就步履蹒跚地带我四处参观了,比如通向盛器收藏室的诺曼式的拱廊,在纽伯瑞战役中牺牲的罗德里克·伯恩爵士的铜像。
我跟着他,脸上露出中年生意人被人家领着参观教堂或者画廊时惯有的那种唯唯诺诺的表情。
我要告诉他我早就知道这一切了吗?我要告诉他我是塞缪尔·保龄的儿子乔治·保龄吗?即便是他不认得我,但我的父亲他肯定是认识的,我不但听了他十年的布道,还去了他的坚信礼班,甚至还成了下宾菲尔德读书俱乐部的会员,为了讨他欢心,还读了《芝麻与百合》。
不,这些我都没告诉他。
我只是跟着他,四处转,不时含糊地做着回应。
当有人告诉你这个或是那个已经有五百年的历史,你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觉得它看上去并没有那么古老时,通常就会有我一样的表现。
从我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已打定主意,让他觉得我是个陌生人。
我尽快找到机会,大大方方地在教堂募捐箱里扔下六便士,然后就离开了。
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终于见到了个熟人,为什么不多说两句,拉拉家常?
因为时隔二十年,他容貌上的变化吓坏了我。
你猜到了,你可能会想他变得老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他变得年轻了。
我突然对时间有了些许了解。
我觉得老贝特顿现在有六十五岁了。
这么算来,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是四十五岁——刚好是我现在这年纪。
如今,他的头发都白了,埋葬母亲那天,他的头发还有灰的,就像修面的刷子。
见到他的那一刻,我的第一个感觉是他变年轻了。
我本以为他会变得很老,很老,可实际上,他并没有那么老。
小时候,我总是觉得,那些四十五岁以上的人都是糟老头子,他们是那么老,彼此间几乎没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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