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一一沿襲到秦漢無變。
就漢初情形言,農民對政府負擔大體如次:
一、田租。
即稅
戰國以來租額無考,惟孟子屢言什一之稅,知戰國租額決不止什一。
漢制則什伍稅一,又時減半徵收,則為三十稅一。
自文帝十三年除民田租,至景帝元年後收半租。
其間凡十一年未收民租,為歷史所僅見。
二、算賦。
即後世之「丁口稅」。
「賦」本出車牛、供夫役之義。
戰國以來,兵爭連年不息,於是非常的、即臨時的。
無定期的賦,漸變為按年的經常項目。
亦不必眞出車牛、夫役,而徑以錢幣替代,各處按人口輪派,遂成後代之所謂「人口稅」。
秦人「頭會箕斂」,卽此。
派人持大箕到各鄉村按人頭算繳納也。
漢代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
十五至五十六。
其未滿年齡者,七歲至十四出口賦錢人二十。
武帝征伐四夷,重賦於民,民產子三歲則出口錢,人二十三,三錢以補車騎馬,(即戰馬。
)民至生子輒殺。
又買捐之云:「文帝時民賦四十,武帝時民賦數百」,蓋亦時有輕重。
三、更戍。
即兵役。
古代農民本無武裝,戰國以下,既征共賦,又編其丁壯為軍隊,於是農民於納賦外又須從軍;而「從軍」與「從役」兩事,在當時觀念上,往往不易分析。
故漢人更戍凡分三項:
(一)中央政府之防衛此名「正卒」,年二十三乃為之,以一年為期。
古制二十成丁,授田百畝,三年耕有一年之畜,故至二十三乃可為正卒。
三輔來者為「北軍」,掌衛京城;郡國來者為「南軍」,掌衛宮門。
漢帝以正月行幸曲臺,臨饗罷衛士。
又郡國材官、即步兵。
騎士,亦為「正卒」,期亦一年。
農民正式服兵役者凡二歲。
於每年之九月都有「都試」,即大操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