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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年刚满十七,生了一张桃眼,看谁都像含著三分情意,是京城里出了名的风流种子。
可此刻,那双多情的眼睛里,却只有一片挥之不去的倦怠。
“殿下,您尝尝这个,新上的『雪衣带子,鲜得很。”
“殿下,再喝一杯?这可是三十年的梨白。”
李恆隨手端起酒杯,敷衍地抿了一口,目光却飘向了窗外。
楼下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夕阳的余暉给整条长街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红色。
就在这片流光溢彩的喧囂中,三匹快马由远及近,踏碎了一地的霞光。
李恆的目光,被吸引了过去。
为首的那个,穿著一身招摇的锦袍,不是兵部尚书家那个四处串门的活宝孙鸿之,又是谁?
跟在他身侧的,是个身材高大,面容英朗的年轻人,一身利落的骑装,眉宇间带著一股边城少年独有的野性与桀驁。
李恆认得他,是安北侯府的二公子,谢景行。
这两人的父辈是世交好友,他们凑在一起,倒也不奇怪。
李恆的视线,本该就此掠过。
可他却顿住了。
因为在那两人身后,还跟著第三个人。
那人也骑著马,却不似前头两人那般张扬,只是不紧不慢地跟著。
隔得远,看不真切,只能看到一个穿著月白长衫的清瘦身影,坐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马上。
人是白的,马也是白的。
在那片被夕阳染得暖融融的街景里,这一人一马,就像是一抹不小心闯入画卷的清冷月光,乾净得有些不真实。
李恆微微站直了身子。
隨著马蹄声越来越近,那抹月白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
他看见了那人握著韁绳的手,骨节分明,乾净修长,比上好的羊脂白玉还要通透。
那人挺直的背脊,像一桿迎风独立的修竹,带著一种不容折辱的风骨。
马,停在了酒楼下。
孙鸿之和谢景行咋咋呼呼地翻身下马,將韁绳扔给小二。
最后那个人,也跟著下了马。
他的动作有些慢条斯理,却流畅得如行云流水,带著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优雅矜贵。
下马之后,他像是感觉到了什么,微微抬起了头,朝著楼上隨意地扫了一眼。
就是这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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