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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大吉,卡阿!”
他的胳膊松开了岩蟒的脖子,划着水,宛如山洪中漂流的一根木头,在峡谷中顺流而下,游向远处的河岸。
他在下游遇到了平缓的河水,快乐透顶地大笑起来。
莫格里喜欢的事莫过于此,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去拔死神的髭须。
让丛林知道,他是丛林里的霸主。
从前他常常在巴洛的帮助下,盗取不成林的树木上的蜂巢,所以他知道小不点儿居民讨厌野蒜的气味。
他采集了一小捆野蒜,用树皮绳子束在身上,然后循着温托拉去往狼穴的带血的踪迹,由南往北行了大约五英里。
一路上他偏着脑袋望着树木,一边望一边咯咯地笑。
“我做过青蛙莫格里,”
他自言自语道,“我说过我是狼莫格里。
现在我得先做一回猿猴莫格里,然后再做公鹿莫格里。
最后,我要做人莫格里。
嗬!”
他的拇指从刀锋上滑过,试了试那柄十八英寸长的刀。
温托拉走过的地方,一路洒着暗红色的血滴。
这条血迹所经过的一片林子里,树长得很密。
树林向东北方向延伸,到达离野蜂岩不到两英里的地方时,树木渐渐变得越来越稀疏。
林子边缘的最后一棵树与野蜂岩的低矮灌木丛之间,隔着一片开阔地,它连藏得住一匹狼的遮挡也没有。
莫格里在一棵棵树下一路小跑着,判断着树枝与树枝之间的距离,偶尔还会爬上树去,试一试从一棵树跳到另一棵树。
就这样,他一直跑到了开阔地,仔仔细细把整片区域研究了一个小时。
然后他回过头去,重新跑回到温托拉的踪迹上,刚才他偏离它了。
他找了一棵树,爬上去安顿下来。
那树有一根横着长的树枝,离开地面大约八英尺,他就安安稳稳地坐在上面,一边在自己的脚底板上磨着刀,一边自个儿哼哼唧唧地唱着歌。
快要到正午了,太阳很暖和,这时他听见了嗒嗒的脚步声,嗅到了野狗群令人憎恶的气味。
那些冷酷无情的家伙,沿着温托拉的踪迹,一路小跑着过来了。
从上面往下看,红毛野狗的身量好像还不及狼的一半,但莫格里知道他们的脚劲和颚板咬力有多么大。
野狗大头领低着尖尖的枣红色脑袋,一路跑一路嗅着踪迹,莫格里盯了他一会儿,冷不丁给了他一句“狩猎大吉”
!
那畜生抬起头来看,他的同伴们在他身后停下了:一大群一大群的红豺,低垂着尾巴,肩膀厚实,后腿细弱,嘴巴血红。
一般说来,野狗是一个沉默寡言的族类,即便在他们自己的丛林里,也非常没有礼貌。
聚集在莫格里下方的野狗大约有足足两百条,不过他看得出来,每一群的首领都在饥饿地嗅着温托拉的踪迹,想带动整个野狗群前行。
绝对不能让他们走,否则大白天他们就能到达狼穴了;莫格里打算把他们牵制在树下,到傍晚再让他们离开。
“谁准许你们来这儿的?”
莫格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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