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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见他根本不是读书的料,早早地让他去当学徒了。
他花费了很多时间去为一些摆出老板架势的熟练工人擦洗零件,只因为这些人觉得,他们可以随意支配这个小小的学徒工!罗贝尔很喜欢汽车,不是为了车子中的机械,而是为了体验坐在方向盘前驾车的那种快感。
有一些姑娘也喜欢那样,而罗贝尔喜欢的也恰恰是这一类姑娘。
还没出一年的学徒期,他就在一个晴朗的星期日,悄悄地掀起修车铺后面的铁帘门,借走了一辆已经修好就等顾客来取的汽车,出去兜风。
返回时,因为没钱买汽油补上耗油的亏空,他不得不从所有其他汽车的油箱里分别吸上那么一点点油,东拼西凑地大致凑足了够数的油,嘴里的那股汽油味,只是小小的麻烦而已,这并不会让他泄气。
十九岁时,他为外出兜风,已经开过不计其数的豪华车,那些型号牌子的豪车全是他永远都不可能买得起的。
他的哥哥找姑娘们,他则专门负责顺出汽车来,开车带姑娘出去疯玩,晚上回来后,他们把汽车还了,却把姑娘留下,那是多么美好的年代啊。
可谁知道,有一天,好日子戛然而止,那是凌晨一点左右。
在一辆法尔玛A6B超级跑车中,一个姑娘喝多了汽酒,心情愉悦,把脑袋伸到了方向盘底下罗贝尔的**,向他表示热情的感激,结果飘飘欲仙的他连续猛烈地撞上了一辆微型标致、一辆菲亚特3型,还有一辆11CV,并最终撞破了一家鲜花店的橱窗玻璃。
奇怪的是,事后,修车行的老板居然还留用了他,只是让他换了一家店去干而已。
从那一天起,罗贝尔就开始忙着还债,拆东墙补西墙,从偷来的汽车中卸下零件,换到别的汽车上去,然后想办法出口到国外卖掉,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装了他满满一脑袋瓜。
罗贝尔说话做事纯粹凭着一种本能。
他也不是不能思考,但是他无法思考得太长久。
要回想超出一个星期的事,对他来说永远都是难事。
这样根本无法想象远大前景的缺陷,使他成为了一个追求及时享乐的人,一个只顾眼前的人。
他有这样的一种幼稚性,在他看来,唯有现在才是切实存在的。
对于他,一切努力都应该有所值,他喜欢抓住送到他眼前的那些东西,比如一辆汽车、一个姑娘、一张钞票。
他无法确定他能够清清楚楚地说出这三者的区别。
罗贝尔尽管思考得不多,却具有某种冲动的智力,他能凭感觉意识到种种事物、种种形势。
必要时,他也会掩饰自己,也会避害趋利,可能的话,也能做到见好就收,一旦遇到危险,也会溜之大吉。
过了两年在轮船底舱一般的炼狱生活后,罗贝尔某天早晨清醒过来,本能地意识到他的债已经全都还清了。
他就是这样,从不弯弯绕,是,就是是,不,就是不,很干脆,而现在,就是不。
随着他慢慢地走近圣芒代的修车行,他甚至坚信,他已经还够了钱,现在有了信用,他只想带上一辆汽车走人,并不一定要一辆大的,一辆“豪车”
,但在他的价值梯次上,一辆汽车就是最能体现他那恢复了自由的合法地位的东西。
不过,老板可不听他的这一套。
见此情景,罗贝尔二话不说,顿时抄起了一个千斤顶,粗大的右手那么一挥。
结果,他就在巴黎的桑岱监狱里待了两年,在里头结交了一些新朋友。
从监狱里出来后,他变了一个人。
修车行可算是完了(尽管他对汽车的爱好始终不变),那份工作也早已归了其他人,罗贝尔只能自己开业。
好在他天生手巧,精于机械问题,也不太受其他什么因素的影响。
总而言之,他已经具备了基本条件,得以成为溜门撬锁之徒,只不过他还缺少那么一点点策略、一点点头脑。
于是,他开始了长长的一系列行动,其共同点就是永远都不按计划而行。
那一次,在整整两个钟头竭尽全力地对付门锁以后,他进入了一个空无一人的公寓。
因为房主已经在前两天搬家了,他只发现了几个盖子大开的箱子,还有一些假珠宝,假得也实在太明显了,足以让窝藏者捧腹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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