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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都艳羡灰姑娘嫁王子为什么不庆幸王子娶了灰姑娘(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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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相识的时候,他偷偷看她藏在公共机房电脑里的小说,她说她渴望一爱就一辈子的爱情,就像邦尼和克莱德,即便死,也要一致对外,双双死在众人的枪口下,即使周围的世界子弹如雨,恋人也要到死都紧紧相拥。

可怜的小麦,那时候还是警察,竟然憧憬雌雄大盗的爱情,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跟她开的一个浪漫的玩笑。

江军没有兑现诺言,脱下警服,离开警察家庭,而是坚持到了毕业。

但是他并没有按照他老爸的安排回到老家去工作,而是去了南京。

小麦曾经讲过,她喜欢南京,属于那种没由来的、没道理的喜欢。

可能是因为有古都风韵?或者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小说作家在小说里把南京写得特别好?反正,小麦就是喜欢那里。

她曾经跟江军约定,有机会一定要一起去南京旅行,买很多漂亮的雨花石。

当时江军还笑她说:“傻瓜要那么多石头干嘛,一点儿用都没有。”

小麦就特别动情地说:“小时候听故事讲,雨花石上有烈士的鲜血呢。”

她那样子特别傻,把他逗得哈哈大笑,他说:“五星红旗还是烈士鲜血染红的呢,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也是烈士鲜血染红的。

我小时候常想,国旗那么小,红领巾又那么多,怎么分得过来呢?”

这回轮到小麦哈哈大笑说:“大逆不道,拿烈士的鲜血开玩笑,你这个叛徒!”

江军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那些哈哈大笑的好日子,那是他心头的一罐蜜,又是心头的一道疤。

退学之后的小麦换了电话号码,还和妈妈搬了家。

她家住的算是公房,爸爸出事之后她和妈妈不想再住下去,因为出出进进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小麦妈妈觉得面子上很过意不去。

虽然出去租房子需要钱,但是她们母女俩都认为,与其被勒令搬出去,还不如自己自觉搬出去的好,她们还有什么脸面继续住公房呢?

江军追问了好多同学,平时跟小麦最要好的同学都不知道她的下落。

那样一个大活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句告别的话都没留给他,一点线索都不留给他,绝情得让他心灰意冷。

但是他断不了那点儿念想,他知道她是迫不得已,他希望自己的诚心能够打动她。

然后,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江军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警,多次破获大案要案,得到领导的器重,自然也会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女友,他在老家的父母也一再张罗这件事。

江军只是推脱太忙,没有时间去恋爱。

其实,他一直没有放弃打听小麦的消息,跟小麦关系好的同学被他缠得没办法,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知道。

最初,江军听说小麦在北京的一家网络公司做编辑,他二话没说就从南京跑过去找她,果然找到了。

他告诉她他不会放弃的,一定要和她患难与共。

但是第二天小麦就跟老板说要辞职,害得老板拦着江军不让他再进公司的门,还差一点儿打110报警。

江军气急了说我就是警察你不用报警,公司老板说你要不要试试看。

最后还是小麦说:“你快点儿走,别让我再看见你,我恨警察。”

她的语调冰冷,没有一丝情分。

后来,还有一次,一个同学有了小麦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江军。

那时候小麦在一家珠宝公司做销售,就是把一些不太好的珍珠翡翠琥珀之类的说成宝贝忽悠有钱的冤大头上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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