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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刘伯温已敏锐地发现,此时兴办义学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因为天下正在大乱,而学校本应该建立在和平环境下。
尤让他苦闷的是,到江浙行省的第二年,苏天爵被中央政府召回。
刘伯温的工作所以有成效,全赖苏天爵在全力支持,苏天爵一走,刘伯温的多项计划都胎死腹中。
眼前重新出现黑暗,这种黑暗不是没有光明的黑暗,而是一种遍地狼烟的黑暗,是一种死的黑暗。
风起云涌的反政府武装让刘伯温倍感焦虑,他希望自己能有三头六臂,保卫他的祖国。
但他的朋友高则诚却不这样认为,这是位民族主义者,也是《琵琶记》的作者。
高则诚三年前中进士后,来江浙行省政府里做秘书,由于工作关系,刘伯温和高秘书经常在一起喝酒写诗,谈论时事。
高则诚比较偏激,认为元王朝走到今天是踩了狗屎运,汉人必将复兴。
刘伯温反驳说:“这么多年了,大元对咱们不薄。
你这种思路绝对要不得,这不仅是反政府,还是反社会。
革命当然容易,陈胜吴广砍了树枝,拉起大旗,革命就开始了。
但革命要死人,最先死的还是普通百姓,但凡不是冷血,谁忍见生灵涂炭?”
高则诚说:“孟子曰过,独夫民贼,就应该革他的命。”
刘伯温说:“你想要革元王朝的命,请先把你进士的学位退了,然后辞了你的秘书工作,再谈革命。”
高则诚无话可说,但有事实为他证明:革命已是势在必行。
所以,刘伯温的一腔抱负也就灰飞烟灭,他必须要重新调整工作重心。
这不是他的本意,而是形势使然。
早起的虫子:方国珍
提到元末革命大佬,张士诚、陈友谅和朱元璋绝对威震八方,但那是后来的事。
造反风云初起时,方国珍是不折不扣的大哥级人物。
方国珍是台州黄岩(今浙江黄岩)人,长得人高马大,手臂很有蛮劲,而且是长跑健将,喝点酒后撒风,能把一匹烈马追吐血。
这个人的外貌有奇怪之处:浑身上下比煤炭还黑,脸蛋的皮肤却像匏瓜肉一样白。
如果让他脱光了站着,就如同一根木炭顶上落了堆燕子屎。
方国珍家从他爷爷那一代开始就做走私盐的生意,是当地一巨富。
由于走私必须要和当官的勾结,因此他老爹经常出入政府衙门,低三下四。
方国珍年轻气盛怒火中烧,对老爹说:“都是人,凭什么咱们要像对待祖宗一样对他?”
他老爹说:“你懂个屁,官商不勾结生意怎么做下去?你不给当官的溜须上供,即使有命赚到钱,也没命花。”
方国珍对这种论调长期嗤之以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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